- 索引号:006382273H/2021-1643391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2
- 公开日期:2021-07-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
一、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1、党委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2、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全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全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4、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年内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2次以上督促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二、 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1、党委班子成员年内对所分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1次例行廉政谈话,全年不得少于47人次。
2、人事调整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分管局领导对新任、转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3、对群众有反映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民警进行提醒谈话,全年不得少于7人次。
三、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建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三项程序”(事前征求意见、事中民主决策、事后结果公开)。
2、落实并及时报告“三重一大”开展情况。
3、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
4、落实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
四、 深化作风建设
1、制订常态化的作风督查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
2、每月开展1次作风建设检查,下发督查通报。
3、“纠四风、治陋习”要成常态,严查严处违纪违规行为。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查处违规的人和事。
五、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1、全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
2、年内组织开展1次参观警示基地教育活动。
六、 开展专项整治
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做到责任到位、履职到位、整改到位。
七、 开展问题线索报告
1、民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月一报。
2、全县党员、公职人员问题线索一月一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