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0-1146140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3-31
  • 公开日期:2020-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公安局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公安局   2020-03-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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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公安局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华容县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华政法发【201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依法整治岸线资源、矿山资源经营(指利用县境内江、河、湖等岸线资源和矿山资源从事营利活动)、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整治在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

岸线资源、矿山资源经营方面:重点查处岸线资源、矿产资源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涉嫌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决水(破坏堤防设施)、破坏交通设施(航道、航标、灯塔)、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滥伐林木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强令冒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打击经营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及有组织的黑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各派出所)。

工程招投标方面:重点查处中介机构、建筑企业等围标、串标,建筑单位和招投标机构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涉嫌串通投标的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工程监理方面:重点查处因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强揽工程方面:重点查处在项目建设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等,涉嫌强迫承揽、分包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强买强卖方面:重点查处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重点打击涉嫌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强行阻工方面:重点查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项目建设工程生产、营业无法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涉嫌扰乱或者聚众扰乱单位秩序、公共秩序,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及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组织、资助非法集会,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治安大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依法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金辉任组长,副局长丰波任副组长,治安管理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指挥中心、法制大队、督察大队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彭革锋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瑛为联络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相关工作和收集、上报相关工作信息。

三、工作目标

1、惩治违法犯罪。要依法严查一批典型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2、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查办案件,查找管理、制度漏洞和提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三违三强”问题。

3、推动项目提速提质。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漳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4、赢得社会好评。通过依法开展专项行动,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公认和好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三违三强”是目前严重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和严重阻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难题,依法整治“三违三强”是增强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的需要,是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的需要,是强化责任担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必须下定决心,高位推进,严查真抓。

2、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新闻网络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举报违法犯罪。要注重以案释疑,通过解剖和报道典型案例,对干部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3、突出案件查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敢于亮剑发威,对强行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围标串标、涉暴涉黑的案、事件集中警力攻坚克难,快侦快结。要明确目标任务,严明工作责任,敢于攻坚克难,密切协作配合,集中查办一批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大的案件。

4、搞好整章建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分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依法整治“三违三强”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5、严格督导检查。整治“三违三强”专项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评和绩效考评,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及时开展调度讲评。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较好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涉黑护恶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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