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2-1915005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2
  • 公开日期:2022-03-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实施方案
来源:公安局   2022-03-0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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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发《岳阳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直各单位:

《岳阳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实施方案》经局主要领导审定,现传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岳阳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2日

 

 

 

 


岳阳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161号,以下简称《条令》),切实加强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深化政治建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政治建警为统领,以纪律作风整顿为抓手,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岳阳公安铁军,加快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厅党委“四个大抓”警务战略,结合执行政治建警“1+9”意见规定,突出战斗力标准,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科学建立配套机制,切实强化落实举措,全面规范全市公安民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不断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为巩固和提升全市公安队伍战斗力提供重要的保障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学习,增强全警“条令”意识。2022年2月开展《条令》“宣传学习月”活动,组织全警深入解读、集中学习、专项测试等,推动“条令”意识和行为的养成。

1.广泛开展宣传,提升知晓率。全市公安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实宣传解读,将条令内容全方位、多角度融入警营文化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2022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内外网站、官方微信要开通专栏,各基层单位警营文化栏、宣传展示栏中要开辟专页,确保集中宣传有载体、有内容。要在警务公开中增加《条令》内容,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监督、支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2.加强学习养成,确保入心入脑。全市公安机关要将《条令》学习贯彻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内务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领学。要将《条令》纳入党员民警大会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大练兵理论考核的内容,在每周例会、新警培训中重点讲解、集体学习,确保入心入脑、见行见效。(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上下一体执行。全市公安机关要对照《条令》规定,结合层级特点、职责职能,抓紧完善配套的机制和措施,形成上下同步、体系推进的格局。

3.落实仪式规定。公安民警入警、评授警衔、表彰奖励、从警特定年限、退休等职业生涯重要节点,要举行相应的荣誉仪式;公安机关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和新入职的公安民警应当进行宪法宣誓;公安民警新入职时应当进行人民警察宣誓,举行荣誉仪式、执行重大任务、参加重大纪念、庆典等活动时,可以组织人民警察宣誓。(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4.落实内部关系规定。厘清公安民警上级与下级、同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上级和下级的指挥关系。(牵头单位:警令部、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5.落实警容风纪规定。公安民警要严格遵守统一的着装规范;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守着装外出、集会会议、人员救助、言谈举止、廉洁自律、网络安全等相关行为规范;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开展警容风纪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牵头单位: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党廉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6.落实警察礼节规定。公安民警应当注重内部礼节,充分体现公安机关内部的团结友爱和互相尊重。(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7.落实日常制度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公安民警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学习型机关;应当坚持精简高效、厉行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标准;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工作交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证件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牵头单位:警令部、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8.落实内务设置和办公秩序规定。公安机关的内务设置应当有利于工作、学习、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应当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办公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牵头单位:警保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9.落实接待群众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工作效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和预约服务、自助受理、网上办理等。(牵头单位:警令部、治安支队、交警支队、人境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10.落实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突规定。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值班备勤,配备相应警械武器、防护装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保障随时应对各类警情任务;应当预先制订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协调配合能力、现场处置能力、临场组织指挥能力。(牵头单位:警令部、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巡特警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11.落实装备财务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装备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存储保管和督察、审计等制度;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预算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财务分析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下级机关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牵头单位:警保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12.落实安全防范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查找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和改进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并根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执勤安全和警械武器管理使用安全,加强交通事故预防、火灾事故预防、爆炸事故预防等。(牵头单位:警令部、政治部、警保处、治安支队、监管支队、交警支队、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13.落实健康保护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关爱民警工作,严格执行轮休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年度体检制度、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和患病医疗保障救治制度、心理危机干预制度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保护民警身心健康。(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14.落实警旗、警徽、警歌、警察节规定。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要按规定授予和请领警旗;严格警徽及其图案的使用范围;严格奏(唱)警歌的适用场合;应当在警察节举办相关庆祝活动,作为励警爱警惠警的重要举措;严格阅警审批制度和程序。(牵头单位:政治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三)严格督导检查,形成全警行为自觉。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推动全警严格遵守执行,养成行为自觉。2022年下半年,市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察。

15.推进常态化监督检查。充分运用警务督察手段,加强对民警遵守情况的日常检查,建立遵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违反《条令》行为及时提醒纠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将各单位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一项内容,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牵头单位:警务督察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16.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把《条令》贯彻落实纳入政治业务“双督察”的内容,压实各层级责任,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和警种部门的领导切实肩负起“一岗双责”,以内务建设的新成效助推政治建警工作。(牵头单位: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贯彻落实《条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许雄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荣才,驻局纪检监察组长、局党委委员缪星火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警令部、政治部、机关党委、警务保障处、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鲁昶辉、政治部副主任钟振任办公室主任。县级公安机关要参照市局模式,建立健全组织实施领导体系。

(二)构建责任体系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对贯彻落实《条令》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有第一责任,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担负直接责任,政工、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担负监督责任,全面构建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及时指导规范。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要抓紧完善《条令》的配套措施,法制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核把关,确保上下一体、严密规范。基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市局警种部门及时予以指导。6月20日、12月20日之前,各县市区(分)局、局直各单位将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局政治部(联系人:蒋灿娟,8619062),市局将适时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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