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9-1673031
- 发布机构:县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10
- 公开日期:2019-07-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宝鑫融成嘉园大药房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处罚文号 |
华市监罚字〔2019〕2007号 |
处罚日期 |
2019年7月5日 |
当事人 |
华容县宝鑫融成嘉园大药房 |
||
案由 |
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
处罚结果 |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所采购的“蚁力神”“黄金玛卡”两种保健品的供货商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当事人已履行完毕。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