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9-1610175
- 发布机构:县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6-24
- 公开日期:2019-06-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切实做好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结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扫黑除恶工作,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不落实的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放过,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力争通过全局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改工作目标
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完善基础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水平;将工作执法检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开展重点行业乱象摸排和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重点行业乱象,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强化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市场和行业的监管,确保整治成效;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强化线索排查,确保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各股室、二级机构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强占商贸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食品药品、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行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为我县营商环境的净化、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懈奋斗。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市场监督管理所仍有需要改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的条幅没有及时更换,台账不完善不规范问题;
2.个别市场监督管理所无工作台账或台账不齐;
3.个别市场监督管理所线索台账未按县统一格式规范填写;
4.个别市场监督管理所涉黑涉恶摸排线索为0,对线索摸排不主动、不深入、不全面;
5.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条幅和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小结、报表等资料台账开展一次全面筛查,坚决防止再次出现错误;
2.局扫黑办要督促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完善会议记录、线索摸排表等相关基础台账,并留档备存和实时更新;
3.局扫黑办要指导督促各单位对标省办统一格式,规范填写线索台账;
4.加强对本系统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线索摸排工作,进一步抓好长治长效,进一步增补措施,深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再次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要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全面提升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水平;
5.加强本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熟练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将扫黑除恶知识纳入走访宣传的重要内容,重点宣传我省14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形,最大限度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督导检查。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大对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部门行动的进展情况,并列入每月月报信息中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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