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8-1412785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9-06
- 公开日期:2018-09-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基层所、相关股室:
2018年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全县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岳食药监办〔2018〕71号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傅前洲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2018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各分管局领导负责指导包点所辖区内各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乡镇(所) 分管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东山 刘学平 曹 斌
三封 刘学平 包剑峰
治河 刘雄彪 杨文辉
城西 徐育军 张世德
城南 李凡骞 李国红
城东 段传亮 刘祝炎
新河 范文明 饶恒亮
万庾 周 宏 王 凯
景港 刘国祥 李兴红
梅田湖 曹华斌 胡继杰
操军 范文明 白荣军
鲇鱼须 徐立勋 黄旭光
禹山 吴时新 彭四明
插旗 徐育军 杨 皞
团洲 李凡骞 周 志
注滋口 段传亮 蔡志远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27日至10月16日。
三、检查范围
各类学校食堂(包括高职、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校园内食品商店、对学校配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店、餐饮店、食品小作坊等。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学校是否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及时成立或调整食品安全组织管理机构;是否开展食堂提质改造,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是否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开学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防控各类食品风险。
(二)校内食堂及商店隐患排查:学校食堂和商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是否经过培训,重点排查现场卫生是否整理清洁到位,人员特别是新招聘的员工是否经健康体检上岗,加工制作场所布局、工艺流程是否发生变化,三防、冷藏冷冻、餐饮具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上学期留存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出现过期变质、霉变生虫、腐败酸败等异常情况,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和供货商是否发生变化(大宗食品供应商是否为新中标供应商),供货商资质及产品的票证索取情况是否落实到位,严查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特别是来源不明的猪肉等违法行为,学校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
(三)校园周边各类隐患排查:重点核查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食品销售店、餐饮店、食品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秋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学校就餐人员集中、风险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
(二)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按规定开展自查自评和报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三)动态量化,提升安全等级。严格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完成对辖区各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动态评定和年终评定。引导学校加大对食堂提质改造,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帮助指导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提升。
(四)依法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要全面、深入、细致,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复查,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检查和查处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五)严格标准,做好迎检准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已经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内容。市局将于9月中下旬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飞行检查,要做好迎检备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查工作不失分。
请各所于2018年9月17日前将工作总结和《2018年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报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
附件:
《2018年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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