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8-1312936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1-29
- 公开日期:2018-01-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防重大产(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将春节期间“春雷利剑”专项执法整治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春雷利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傅前洲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副局长刘国祥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县局消保股,王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整治组 负责人:吴时新
成员: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股、保化股
检查内容:
一、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严查零售药店药师不在岗、无处方售药行为。
二、严把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是否按GSP规范经营,证照是否齐全。
检查区域:益丰城中路店、寿生堂城市广场店、益康大药房、环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车辆安排:湘F—8M592 驾驶员:胡守杰
(二)安全生产整治组 负责人:徐育军
成员:特设股、标准计量股、产检所
检查内容:
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二、检查电梯使用、警示标志张贴情况。电梯维护保养记录。电梯内呼叫系统、报警铃畅通情况。
三、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检验合格标志及有效期。锅炉运行记录。
四、设备运行、巡检、充装活动记录。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充装许可证。
检查区域:人民医院:电梯、锅炉;华宇气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华都国际:电梯;维也纳酒店:电梯;社会福利中心:电梯、锅炉。
车辆安排:湘F6G155 驾驶员:张辉
湘F9ZZ15 驾驶员:郑文进
(三)集贸市场整治组 负责人:范文明
成员:市场分局、公交分局、消费者委员会
检查内容:
一、冷冻食品:查验进货凭证,看是否合法渠道进货,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验人工繁育许可证,看是否为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查验狩猎、猎捕及进口证明,看是否有合法来源;
三、出售狗肉行为:非现场宰杀狗肉,查验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看是否有合法的来源渠道,是否为合格产品;
四、猪、牛肉产品:查验胴体检验检疫章,看是否为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查验肉品颜色,看是否为注水肉;
五、松香拔毛行为:查验拔毛用油,看是否使用沥青或工业用松香拔毛。
检查区域:华阳批发市场、南门市场、马鞍市场、青年路市场、定点屠宰场。
车辆安排:湘FAL697 驾驶员:张勇军
车辆安排:湘F60880 驾驶员:汪全军
(四)流通领域商品整治组 负责人:刘国祥
成员:消保股、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内容:
一、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三无”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经营行为;
二、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手续、是否存在严禁销售的食品添加剂、商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问题;
三、检查经营者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配备安全监管人员,是否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和开展活动,安全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和按标准配置到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集中打击销售假冒他人食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
检查区域:步步高超市、好又多超市、世纪联华超市、东方超市、家润福超市、大润发超市
车辆安排:湘F69218 驾驶员:王超
车辆安排:湘FJC100 驾驶员:王细清
(五)食品、餐饮安全整治组 负责人:曹华斌
成员: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食品综合协调股、综合执法大队
检查内容:
一、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索票。
二、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肉制品原料、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加强对小食杂店的监管。继续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体系,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六项制度”。
四、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行为,严把酒类市场准入关。
五、严格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加强证后监管。
六、加大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对达不到承诺保证或加工标准的小作坊,要及时责令整改或取缔。
七、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发霉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检查区域:九九鸭霸王、榕城大酒店、神禹宾馆、华容宾馆、肯德基、长城宾馆、佳香蛋糕、老兵食品厂、伊田园、田丰菜业、小墨山庄酱菜厂、海霸酱菜。
车辆安排:湘F65720 驾驶员:黄坤
湘F67Y60 驾驶员:段国平
(六)宣传报道、督查组 负责人:徐立勋、段传亮
成员:办公室、商广股、督查室。
宣传及保障内容:
一、城关地区各门店的显示屏及广告发布视频都必须显示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
二、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包括电视台、手机报)
三、对干部的到岗、着装、行动成果予以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发布通报。
车辆安排:湘F6809A 驾驶员:王建清
车辆安排:湘F65747 驾驶员:王继红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2月28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阶段(2018年 1月30日-2月8日):各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开展集中检查,并认真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
二阶段(2018年2月8日):全局统一在城区开展集中检查;
三阶段(2018年2月9日-2月28日):各单位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监管措施,深化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全局检查行动的人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安排,按规定着装,于2018年2月8日上午9:00在书院路局机关统一出发、统一行动。
(二)本次行动要重点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案件;惩处一批非法制造、安装、操作、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单位和个人、曝光一批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使用非食品原料、变质发霉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检查行动结束后,各检查组及基层所将行动方案及成果形成文字材料(包括图片、摄像、收缴假冒伪劣),于2018年3月1日前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每个小组要自备相机,记录检查情况,并自备各类执法文书及检查资料。
备注: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必须在2月10前按数量交县局消保股,县局3.15活动组织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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