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61782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24
- 公开日期:2017-10-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法治食品药品工商质量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工商质量行政管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全面性、及时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体执法人员、各类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各类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和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经党政会议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行政管理法治建设任务,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良好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并带动服务对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全县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及说理式执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各单位在开展日常法治宣传的同时,要根据自身职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3、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县局业务股室和基层所联动普法。强化业务股室对所属条线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职责分工及宣传内容
“谁执法谁普法” 职责主体是全局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各职能股室和基层所要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食品药品工商质量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法制股: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系列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和局领导法律知识的学习。
人教股:承担国家工作人员管理系列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包括网络教育培训);公共基础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监察室:承担反腐倡廉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注册分局:承担行政许可法律知识、市场主体登记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律法规。
公平交易分局:承担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监管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承担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市场规范分局:承担市场监管类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合同监督管理、拍卖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企监股:承担企业信息公示类、网络商品交易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
商标股:承担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重点宣传普及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消保股:承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类、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重点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网络交易监管股:承当网络市场主体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标准计量股:承担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
食品安全生产监管股:承担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
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承担对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承担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及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普及。
保健品和化妆瓶监督监管股:承担对保健品和化妆品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及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普及。
信息中心:承担全局信息综合系统的培训;
基层所:协调各业务股室做好相应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的宣传活动。
其他内设机构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承担各自职能履行和监管执法涉及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宣传普及职责。各职能部门在普法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合力推进全局的普法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主题日法治宣传互动普法。各单位在做好日常普法的基础上,要突出重要事件及时间节点普法。充分利用 “3.15”、“4.26”、“12.4”等社会关注度、知晓度较高的法治宣传日,以法律咨询、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互动方式开展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
2、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新平台。在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普法宣传的同时,发挥红盾信息网、华容县商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互联网普法平台作用,开辟普法专栏,及时上传和更新普法内容。努力形成“互联网”普法新格局。
3、加强新法新规普及宣传。针对近年来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密集修改、更新的特点,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宣传展示我局市场监管职能和执法维权成果,促进新法新规的宣传普及和有效实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的系统工程,各分线领导要其实负责,引导业务股室和基层所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各业务股室室要进一步强化对本条线普法宣传的指导力,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见到实效。
2、定期督查,严格考核。“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已列入了华容县法治建设考核、绩效考评,我局也应采取相应措施将“谁执法谁普法”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对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普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我局普法宣传的影响力,为市场监管执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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