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61776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7-18
- 公开日期:2017-07-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按照华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华容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根据党政负责人会议工作安排,决定自即日起,依据我局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本局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以局长为检查组组长,其余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及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
二、检查时间
2017年7月-2017年12月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重点是气瓶充装单位、人员密集性场所的电梯和较大企业的锅炉、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烟花爆竹、消防产品、汽车改拼装等产品质量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校车和车辆检测机构等单位和设备。
四、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为:
(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
1、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2、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查看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质及生产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修保养、设备运行记录、充装(检验)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检查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领域电梯维护保养落实情况。
4、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5、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使用登记等是否完备和符合要求。
6、检查特种设备运营前后安全检查情况,验证检查记录。
7、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质量、设备安全状况,查看设备修理记录、应急招修记录、充装(检验)记录。
8、检查电梯使用标志张贴情况。
(二)烟花爆竹检查内容:
1、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液化气站是否有审批手续,证照是否齐全或过期,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
2、检查是否存采购、销售、储存和运输非法生产或以次充好的产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超量储存、不按标准堆放。
3、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4、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储存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5、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以及经营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消防产品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
2、检查消防产品是否有CCC国家强制认证标志。
3、检查是否有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四)车检机构检查内容:
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其他检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人员技术档案是否完整、保存良好。
2、监测设备是否齐全,主要设备、计量检定是否合格,仪器设备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建立设备档案。
3、是否有资格许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是否超出检验范围,是否有倒卖、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情况。
4、是否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进行检测,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操作。
5、检验报告的编制、判定、签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参与、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到分管的股室和基层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2、相关单位要周密部署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工作,检查时要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并作好记录备查。
3、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基层所要重点检查辖区内无证经营、人员密集性场所、烟花爆竹储存单位、经销违禁和不合格产品的、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未经注册登记、非法使用的特种设备等。
4、要严格执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同时按程序报告。
5、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关股室和基层所要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对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建立联系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
6、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上报,县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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