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61773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6-15
  • 公开日期:2017-06-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转发 岳市质监函〔2017〕34号
来源:新闻网站   2017-06-1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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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彻底清剿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全市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省质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全力实现“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为确保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制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根据安全生产部门职责规定,全面开展涉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道路交通等与质监工作关系紧密的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特种设备:无证、非法制造、安装特种设备;无证、非法充装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上岗作业;未按规定对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等。

(二)危险化学品:无证、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未按标准生产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未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容器进行检验和质量控制等。

(三)烟花爆竹:未按标准生产烟花爆竹产品;未按规定对烟花爆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质量控制等。

(四)油气输送管道:无证、非法设计、安装油气输送管道;未经许可制造压力管道元件;未按规定对油气输送管道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未按规定办理油气输送管道使用登记等。

(五)道路交通: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无计量认证、非法经营;未按标准和规范进行机动车安全检验;未按规定对校车、客车、危险货物罐式运输车罐体进行检验等。

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其他涉及质监工作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同步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将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安委办的统一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

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各涉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组织对本地区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0月)

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并通过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

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要针对涉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涉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 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综合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要加强对涉质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县、乡政府是“打非治违”责任主体,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涉质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切实注重统筹兼顾。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三大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不安全落后产能淘汰等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涉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四)切实强化考核问责。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采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并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上面热、下面冷,政府热、企业冷”的顽疾。对辖区内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每月28日前向市局特设科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并于12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市局特设科。

联系电话:0730-2287211

邮    箱:2328495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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