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61764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5-08
- 公开日期:2017-05-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切实做好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根据《华容县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华创指发〔2017〕1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精神,开展本单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发动、创建资料收集整理、专项整治、现场准备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涉及到有关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的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政负责人会研究决定成立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付强军
常务副组长: 傅前洲
副 组 长:刘雄彪、陈建军、徐立勋、吴时新、刘学平、徐育军、刘国祥、曾祥旭、周宏、范文明、李凡骞、曹华斌、王 刚、段传亮
成员:张学武、杨岳、李志军、段国平、杜宇、罗爱华、严亮、蔡竞魁、张勇军、王超、呙金华、徐泽祥、曾凡红、薛荣桢、汪全军、陈剑文、姚拥军、张世德、刘祝炎、盛利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争创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对争创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及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徐立勋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创建全程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指导,资料收集整理。
三、工作任务
(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文明窗口、文明家庭创评;强化文明礼仪教育,组织文明餐桌、诚信建设、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加强机关院落建设,开展“文明卫生单位”创建;加强责任路段及“门前六包”管理,开展文明卫生劝导活动。(具体任务分解祥见附件一)
(二)迎检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按照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各责任单位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二),以2016、2017年的数据为主逐条提供能够证明该项工作水平已经达到测评标准和任务要求的材料。
(三)重点创建工作任务
按照《华容县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个体门店企业单位开展公益宣传活动;组织餐饮场所、单位、学校食堂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活动;开展文明卫生餐饮整治和废品收购整治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祥见附件三)
(四)实地考察样本点工作任务
1、本局窗口部位。具体工作任务:⑴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地面、墙壁、厕所、门前等),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⑵各项设施(无障碍、消防、垃圾箱等)齐全、功能完好;⑶各类业务服务指示牌准确到位,柜外有客户休息场所;⑷室内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劝烟行为);⑸工作人员着装统一、准时到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⑹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态度良好,杜绝服务禁语;⑺工作人员遵守并维护公共秩序,顾客有序排队;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收费出具统一的票据;⑼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提醒标志;⑽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意见簿;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意见薄有投诉必有回复;⑾服务快捷(随机回访一笔业务);⑿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
牵头领导:李凡骞
牵头责任单位:注册分局
具体责任单位:举报中心、消委办、章华城南所、章华城西所、章华城东所
2、城区小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工作任务:⑴内外整体卫生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⑵设施(消防、无障碍、厕所、休息处、饮水机等)齐全、功能良好;⑶室内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劝烟行为) ;⑷诊所有行医许可证;⑸主要收费项目公开,药品价格公开;⑹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现象;⑺开展社区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假劣药品;⑻医务人员着装规范、衣帽整洁、态度良好;⑼诊所消毒设施齐全;⑽公布举报电话,热线电话畅通,问题药品做到及时查处;⑾主管部门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⒀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民文明公约”等宣传牌。
牵头领导:吴时新
牵头责任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
具体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章华城南所、章华城西所、章华城东所
3、城区药店。具体工作任务:⑴内外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⑵设施(消防、无障碍等)齐全、功能良好;⑶主要收费项目公开,药品价格公开;⑷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现象;⑸开展社区用药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假劣药品;⑹工作人员着装规范、衣帽整洁,态度良好;⑺室内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劝烟行为);⑻街道建立安全协查制度,配有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⑼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做到及时查处;⑽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意见簿;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⑾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重点开展“诚信经营”宣传)。
牵头领导:吴时新
牵头责任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股
具体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章华城南所、章华城西所、章华城东所
4、城区娱乐场所。具体工作任务:⑴内外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⑵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设施有按月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⑶服务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服务台、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完备、功能良好;⑷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消毒设备使用正常,有消毒记录;⑸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有劝烟行为);⑹营业证照齐全(工商、文化、消防、税务、公安);⑺从业人员健康证件齐全;⑻工作人员礼貌待客,服务快捷、杜绝服务禁语;⑼娱乐等各项服务明码标价;⑽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意见簿;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⑾有公共文明志愿服务人员,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
牵头领导:范文明
牵头责任单位:市场分局
具体责任单位:章华城南所、章华城西所、章华城东所
5、城区餐饮场所。具体工作任务:⑴环境整洁,门前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⑵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有不剩饭不剩菜温馨提示牌;⑶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⑷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制度和记录;⑸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措施和记录;⑹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⑺组织文明餐桌培训,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不剩饭不剩菜的温馨提示,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吃不完打包,必须要有“文明餐饮”公益宣传牌匾;⑻大型餐饮场所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食堂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并有记录;⑼公勺公筷使用管理良好,免费提供环保打包餐盒;⑽酒水菜肴明码标价,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⑾设立顾客意见簿,公示举报投诉电话;⑿消防设施功能完好;⒀有公共文明志愿服务人员,醒目位置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
牵头领导:曹华斌
牵头责任单位: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
具体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章华城南所、章华城西所、章华城东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任务分解表,对涉及到本单位的工作内容要逐条研究落实。对于每一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整理装档,按照档案材料要求,体现计划、落实过程和结果,确保每个环节的留痕;各单位对于分解表中列举的项目要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落实,对未开展的要积极行动组织落实。
(二)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本次创建工作涉及到的内容多、任务重,各责任单位要在明确创建内容和目标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任务要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注意收集工作资料、信息、图片,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督促,纳入考核。局督查室按照创建方案负责检查督促,将正反的典型进行通报,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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