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61744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8-24
- 公开日期:2017-08-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效能,督促工业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县工业产品质量水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全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积极构建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新模式,努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体系,堵塞监管漏洞,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成立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专项领导小组,由傅前洲为组长,刘国祥、徐育军、范文明、王刚为副组长,质量监督股、综合执法大队、计量股、特设股、食品药品检验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基层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质量监督股,王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监管范围
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以及各乡镇家具、实木门、冷拉丝、人造板、水泥、预制构建、肥料、纺织、化工、建材、服装、鞋袜其他等生产加工企业。
四、检查重点内容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覆盖所生产的产品;
2、涉及行政许可的产品是否取得相应的许可资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有无伪造、变造、过期失效、出借等违法使用行为;
3、企业是否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备案的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4、企业是否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企业是否有原材料进厂验收制度,有原材料进货台账及验收不合格处理记录,关键工序有作业指导书,按产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把关,且有档案记录;
6、质量控制关键点的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7、对产品质量问题能及时采取修理、更换、退货、损害赔偿等措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8、依据产品召回有关规定,依据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并积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近三年来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出现2次以上不合格情况,无拒绝监督抽查行为,无产品质量行政处罚记录,无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五、实施步骤
建立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健全监管网络和工作机制。组织培训,相关执法机构、基层所熟练掌握监管知识及工作任务。
(二)摸底建档阶段。(9月1日-9月30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全县的工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及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基层所在各自辖区内组织所有工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档案》、《企业主导产品情况表》、《xx乡镇工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汇总表》,对辖区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县局监督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各基层所对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基层所实行联合办案,业务股室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检。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1日)
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的处罚、案卷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对监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措施,深化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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