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57990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2-28
- 公开日期:2017-12-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食品消费提示
编稿时间:2017-12-28 来源: 市食药监局 作者: 未知 字体: 大 中 小
一、购买预包装食品注意事项
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具有“SC”或“QS”标志,是否标明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证可证编号、适用人群等。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没有中文标示的进口食品。
二、购买散装食品注意事项
注意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店。
就餐时选择安全的菜肴,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
老、幼、孕人群要避免食用生稀奶酪和未煮熟的食品,避免食用未经消毒处理的果蔬。
四、网购食品注意事项
网上订餐或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并保存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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