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57987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2-28
- 公开日期:2017-12-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编稿时间:2017-12-28 来源: 市食药监局 作者: 未知 字体: 大 中 小
保健食品是食品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
国家对保健食品施行批准文号管理,查询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号信息,可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进行查询。
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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