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9-1581993
- 发布机构:县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8-28
- 公开日期:2019-08-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水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监测及保健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政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名牌战略;负责本县企业质量信用监管的实施与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本县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平台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14、推进本地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强制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申报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县本级工业、农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负责县本级内企业采标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内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负责县本级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
15、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权限内计量标准;承担权限内计量授权、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监督管理;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权限内制造非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许可殁本行政区域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商品计量及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非重点管理计量器具计量人员的资格核准工作;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能源计量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辖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7、组织对本县工业产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质量提升和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18、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19、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合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拟制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0、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
21、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
22、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3、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源性兴奋剂及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4、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敝应急处置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2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对外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7、负责本系统直属机构及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及技改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28、指导全县市场和质量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30、承担县打假扫劣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的活动。
31、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共设16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行政机构(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注册分局),4个直属事业机构(综合执法大队、食药检验检测所、信息中心、投诉举报中心),17个乡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区3个,乡镇14个),挂靠2个社团(县个私协会、县消费者委员会)。
第二部分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3,700.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94.81万元,增长19.15%。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70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0.18万元,比上年增加20.32%。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0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5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0.9%。项目支出1446.6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00.1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4.81万元,增长19.15%。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0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625万元,增加20.32%。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拨款支出增加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0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9.38万元,占55.39%。教育支出4万元,占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6.3万元,占44.4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18万元,支出决算为3,70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30.71万元,比上年减少3.7%。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6万元,比上年减少72.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8万元,比上年减少82.85%。项目支出1446.63万元,比上年增加4722.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49万元,比上年增加30604.04%。其他资本性支出47.14万元,比上年增加85.2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0.49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15万元,完成预算的8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9万元,占60.23%。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9.15万元,占39.77%。公务接待420批次319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12.18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着力优服务,建设服务型执法机关新格局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强力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为突破口,先后推行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前置审批项目从239项精简到37项;推行“多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推行“局所联动、同城通办”,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备案和注销登记,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的核发权限,全部下放到所在的乡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大大节省了企业成本。与此同时,切实履行“双告知、一承诺”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部门间互联互通。
2、“最多跑一次”系统录入。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以“最多跑一次,跑多次为例外”为原则,以“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为目标,对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内的事项,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就能办成。
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扎实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工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对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品牌认证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岳阳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为协同推进品牌创建,扩大品牌建设的社会知晓面,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由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了品牌战略宣传和帮扶指导工作。
4、投诉热线服务你我他。运用12345、12315、12365、12331热线、12315互联网平台,截止2018年11月,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案件804起,775起,办结率96.39%。其中通过12345热线受理投诉举报675件,通过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71件,通过12331平台受理投诉8件,通过信函受理投诉25件,现场受理投诉举报25件。在调处消费纠纷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者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启动诉转案机制,进入行政处罚程序,避免“以调代罚”现象产生,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局面,达到“以案促调”、“以案促管”的效果。今年以来,办理包括销售不合格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强制消费等诉转案案件11件,罚没款13万余元,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0多万元。我局的消费调解工作,不但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二)大力强管控,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双管齐下
1、食品安全方面。先后组织开展了“春雷利剑”、3.15系列活动、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护老”、“清网”、三考(高考、会考、中考)、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酱腌菜行业专项整治等行动。3.15活动中销毁过期食品、饮品、乳制品、调味品和劣质鞭炮等不合格商品30个品种共计7.5吨,总价值17.5万余元,在城市广场联合9个部门单位开展了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近两千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南杂小卖部521家,检查各类门店、摊位、柜台4550余个,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77家,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96个批次,收缴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3500余公斤,排查整改各类问题320余处,“年夜饭”备案登记510桌,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91份,查扣食用植物油166件,查处酒类案件2起,其中,收缴假冒“牛栏山”陈酿白酒492件共5904瓶,货值金额5.4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了市场。今年我们还在全县“两会”、芥菜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上突出“早介入”、“全过程”、“防风险”,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重大活动保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零差错、零事故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药品和医疗器械方面。以打击中药、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药品领域违法经营活动,妥善处置“非法经营疫苗案”。今年来,先后开展了特殊药品、专管药品和疫苗的专项检查、中药饮片的专项检查以及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药品质量安全、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医疗器械免费体验门店的专项检查和植入器械、避孕套、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专项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64余人次,检查各类药品经营企业55家,医疗机构1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0家,提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0份,药品案件线索5起,医疗器械案件4起。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2份,药物滥用130份,我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3、特种设备方面。部署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定期对全县38个在用锅炉、17个在用起重机械进行了检验。5月14日在县应急办的牵头组织下,开展了2018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资料共计200余份。全年累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4家,对全县7个燃气充装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排除风险隐患点2个。
4、保健品、化妆品方面。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了食品安全护老、母婴用品市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45家,下达责令整改26家,移交综合执法大队案源2起,协助基层所办案1起,处理投诉举报2起,共上报不良。对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来共受理保健品经营企业20家,现场审核通过并发证的有16家,对不符合规定的4家不予发证。
5、农村集体聚餐方面。农村集体聚餐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地,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预防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我县局食安办派专员下到每个乡镇,对全县14个乡镇700多名厨师268名村级协管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新一轮培训,统一制作乡村厨师服装1422套,对210个宴席棚喷绘“治陋习、树新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12331、12335”字样,明确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并实行了登记造册、建档管理,开展健康体检,规范了乡村厨师队伍。乡镇协管员对农村自办宴席现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全力抓中心,助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今年来我局围绕中心工作,紧扣“四大会战”“六大工程”在市场主体培育、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脱贫攻坚、“治陋习、树新风”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脱贫攻坚大会战中。局党政领导班子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来完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局长傅前洲多次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扶贫攻坚工作,制定了《扶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规划》和《2018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规划》,派驻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局长和局扶贫办驻扎话岗村,驻村帮扶94户,扶贫的同时还不忘扶智,通过与贫困户沟通谈心、交朋友,鼓励他们树立致富信心。驻村工作队因地制宜实施产业帮扶,利用话岗村林地多,村民有饲养土鸡的传统,与丰源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加入合作社的14户贫困户每户免费领取100只鸡苗和雏鸡饲料发展养殖业,预计到年底每户可增收5000元;胜峰茶业专业合作社与39户贫困户合作,开展茶叶种植,今年春季就为贫困户增收2.2万元。此外,我局还与五星村、石伏村等五个村场结对子,结对帮扶102户,截止11月份共召开五次专题扶贫工作会议,帮扶干部现已全部完成至少8次走访任务,做到了一月一走访。
社会事业同兴工程中。由我局牵头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第三季度共抽检食用农产品700个批次,检出不合格批次9个,合格率达98.7%。截止9月,已完成治河渡、梅田湖的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标准化所建设,已张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1100块。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度正常。
(四)强力夯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保障行政执法
为适应新形式下的市场监管需求,顺应监管体制改革发展潮流,推进了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监管服务、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强力推进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标准化建设,先后斥资100万余元,对治河渡、梅田湖、章华城南、章华城西、章华城东等五个乡镇所按照标准化所建设要求进行改造升级,并坚持执法装备、执法人员向基层一线倾斜,配备了一批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快检箱),逐步解决基层所办公条件不足的问题。
2、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以党建促思想政治水平提升。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党支部建设年”活动。二是以机关文明创建促守纪意识提升。以创建服务型、执法型、廉洁型、学习型、效能型五型机关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纪律。三是以教育培训促业务水平提升。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推进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全县的药品不良反应”暨“三品一械”监管培训会等,累计培训1500人次,印发培训资料2000余册。继续开展“一月一学法”活动,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和考试1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3、提高舆论宣传力度。以舆情宣传促队伍形象提升。累计在政府网和华容手机台发布新闻资讯67条,省、市局网36篇,红盾信息网2篇,岳阳日报20篇,政务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资讯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升了队伍形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83.06万元。比2017年减少521.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54.24万元,其中:货物70.5万元;工程51.74万元;服务32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51.42万元,其中:货物70.22万元;工程30万元;服务5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8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_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_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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