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17-1218935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30
- 公开日期:2017-09-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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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食安办发﹝2017﹞9号
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地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情况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11日—24日,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
二、督查内容
1.“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推动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督查督导、考核评议,以及上半年督查通报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等。
2.《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158号)、《省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食安办发〔2017〕1号)、《市食安办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食安办发〔2017〕3号)、《市教体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岳阳市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17号)等文件落实情况。
3.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各地“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开展和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2.收集资料。收集各部门推进“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的文件资料,包括管理制度、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监督检查文书、学校自查自纠报告等。
3.实地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个县市区检查5所学校:高中1所、初中1所、小学1所、幼儿园2所(其中3所必须为农村学校),主要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
四、督查人员
督查工作分四组,分别由市食品安全办、教体局、卫计委和食药监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具体督查时间请各地与各督查组联络员联系。
五、督查保障
市食品安全办、教体局、卫计委和食药监局负责督查车辆各一台,督查人员督查期间差旅费和住宿费由各自单位负责。
六、督查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联合督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自查,客观总结成绩和经验做法,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交督查组一并带回。
2.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要求逐项核查。
3.督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督查情况将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内容,并将下发督查通报。
5.为便于工作对接,请各地明确督查工作联络人,联络人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于9月30日17:00前报市食品安全办(联系人:钟进华,电话:8258961;邮箱:184385985@qq.com)。
附件:1.督查分组安排
2.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情况检查表
3.学校食堂及校内外餐饮店检查表
4.学校饮水安全检查表
5.学校及周边食品店检查表
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督查分组安排
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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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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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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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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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
平江
楼区
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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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松(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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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安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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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300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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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正(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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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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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08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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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首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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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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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730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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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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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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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308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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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
华容
君山
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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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育文(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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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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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0730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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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少华(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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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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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300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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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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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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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73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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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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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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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01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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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
汨罗
湘阴
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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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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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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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30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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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山(联络员)
|
市教体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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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730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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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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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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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84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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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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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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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30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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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
岳阳县
临湘
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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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岳玲(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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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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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40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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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双海(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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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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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200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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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爱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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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综合执法局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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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20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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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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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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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750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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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情况检查表
被检查市州、县市区:
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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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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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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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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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署宣传发动情况,包括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各部门责任分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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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有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台帐,有学校报送的自查自纠报告;市州局每学期组织开展了督查督导并有督查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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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开展情况,包括监督检查记录表及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省级联合督查下发问题清单学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监督检查等发现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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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周边多部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立情况,责任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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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考核评议情况,是否作为考核食安委相关单位、县市区政府的重要内容,以及分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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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情况,包括示范创建、“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情况,社会力量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治理情况,日常监管机制等,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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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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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掌握6个100%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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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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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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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有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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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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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纳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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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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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了综治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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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办、综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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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校校园及周边纳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将食品安全纳入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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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在春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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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安全办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确定为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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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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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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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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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宣传教育对象包括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制作了食品安全宣传册、宣传单、宣传画等;有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等食品安全培训记录,培训对象中包括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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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家庭托餐行为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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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工作计划、专项通知等中,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重点地区,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作为重点单位,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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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季开学后组织开展了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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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了严惩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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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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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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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出台了加强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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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中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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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管理制度中对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进行了规定,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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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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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学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将食品安全作为考核指标中的关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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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春秋季开学后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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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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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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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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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了加强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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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工作计划、专项通知等中,部署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无证摊贩治理工作。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对校园周边的食品摊贩无证经营行为快速发现、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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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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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情况,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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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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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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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有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核查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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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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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织部署情况,包括下发文件、领导参与检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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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校食堂及校内外餐饮店检查表
被检查学校: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经营者名称: (学校食堂□ 校内餐饮店□ 校外餐饮店)
食品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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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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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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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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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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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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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安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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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制度、文件中规定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每学期组织专题研究,有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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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专职且经过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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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食品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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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有效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和查验记录、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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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自查记录,对自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有整改措施和期限,有整改结果复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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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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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落实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有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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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采用托管模式或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制定了遴选制度或规定,将食品安全作为遴选和托管的首要标准,与托管和供餐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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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明厨亮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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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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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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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的健康教育书籍、材料等中包含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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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题教育,有教育计划、学习材料或课件等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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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活动包含食品安全内容,有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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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宣传册、宣传计划等中包含食品安全、营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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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开展了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悬挂一批食品安全标语、开展一堂食品安全讲座、开展一次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开展一次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五个一”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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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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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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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许可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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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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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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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有培训材料、签到表等记录,抽取从业人员能正确回答与工作岗位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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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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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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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量化等级标识、主要食品原料及来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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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自查记录和自查报告,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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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用房
和
基本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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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基本功能用房或操作场所,包括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具清洗消毒、备餐、食品库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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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荤、素、水产品食品原料清洗池,以及清洁工具用具专用清洗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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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冰箱(柜)不得少于3台(分别用于生、熟食品存放和食物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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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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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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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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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污染源(25米内无暴露垃圾堆、污水池、粪坑、旱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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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室内无积水,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定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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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设施完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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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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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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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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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包括一次性餐盒和筷子)均索取了供货商资格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存相关凭证,有验收和进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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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采购使用禁止生产经营或来源不明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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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
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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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贮存,不得与毒有害物质一同贮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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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由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专柜保存,并有相关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没有“一非两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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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使用水浸污染、霉变过期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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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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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了能正常运转的洗手、消毒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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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池数量和标识符合要求,消毒池与其他水池不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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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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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消毒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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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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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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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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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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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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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间内配备的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且运转正常;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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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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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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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适当保存条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需再次利用的要先确认未变质再经过充分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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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
垃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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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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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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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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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校内外餐饮单位也使用此表,缺项项目标注“——”
附件4
学校饮水安全检查表
学 校: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学校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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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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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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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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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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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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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
用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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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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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使用符合要求的城镇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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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并保存了自来水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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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
设施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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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井周边30米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旱厕、养殖场、污水管线或污水沟等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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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设施供水设在独立且门窗齐全的建筑物内(以下简称“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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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不堆放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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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采用防滑材料铺设,且有一定的坡度以利于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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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泵房加装了防护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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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经过净化消毒处理,有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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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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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水箱内壁光滑、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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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箱盖加锁;水箱内无肉眼可见异物;水箱内壁无污垢,底部无异物;溢水管、泄水管排出口加装了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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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水设备(水箱或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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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式供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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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水源(井水)周围30米内无污染源,并加盖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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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供水每学期有水质检测报告,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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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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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学校及周边食品店检查表
被检查学校: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经营者名称: (学校自办□,校内非自办食品店□,校外食品店□)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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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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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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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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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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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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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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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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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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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以及设备设施;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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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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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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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内容符合规定;标签、说明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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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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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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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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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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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能正确回答与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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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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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食品;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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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并开展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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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食品购物凭证齐全,经营企业有查验记录,肉及肉制品有检验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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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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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并保持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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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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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之内流动食品摊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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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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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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