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司法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港东南路110号 0730-3070100
负责人
夏季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内设股室:
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律援助股、政工室。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县直各部门上报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解释工作;承办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办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承担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夏季
党组书记、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君山人,1976年8月出生,1998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工作分工: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工作联系点:章华司法所、三封寺司法所、东山司法所、治河渡司法所。
蔡正红
副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5年11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合同管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等工作,分管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工作联系点:注滋口司法所、团洲司法所、插旗司法所、禹山司法所。
张蕊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80年6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基层人民调解、民调、法律援助、人大联络、政协联络、乡村振兴、行政值班、财税、审计、统计、争项争资、巡察整改、司法所建设、机关建设、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社区联创共建等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股、办公室。
工作联系点:操军司法所、北景港司法所、新河司法所。
彭力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8年4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工作分工: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审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统战、卫计、共青团、妇联、工会、老干、关心下一代、宣传等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含内部行政执法)、社区矫正管理股、政工室。
工作联系点:万庾司法所、鲇鱼须司法所、梅田湖司法所。
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因“三定”方案属于秘密文件,故仅公布机构名称)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祖杰,联系电话:0730-3070100)
(二)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股(负责人:黎称霞,联系电话:0730-3070151)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张旋,联系电话:0730-3070150)、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张明,联系电话:0730-3070118)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胡峰,联系电话:0730-3070152)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张四维,联系电话:0730-3070123)、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陈浩,联系电话:0730-3070125)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刘课,联系电话:0730-3070113)
(九)法律援助股(负责人:周雯华,联系电话:0730-3070148)
(十)政工室(负责人:刘芳莲,联系电话:0730-3070128)
派出机构:
(一)章华司法所:(负责人:曾迪平,联系电话:0730-4130891)
(二)治河渡司法所(负责人:武艺,联系电话:0730-4170112)
(三)万庾司法所(负责人:李恒锐,联系电话:0730-4580009)
(四)鲇鱼须司法所(负责人:李振华,联系电话:0730-4300003)
(五)梅田湖司法所(负责人:成立军,联系电话:0730-4440080)
(六)操军司法所(负责人:严强,联系电话:0730-4330288)
(七)禹山司法所(负责人:尹志友,联系电话:0730-4780053)
(八)新河司法所(负责人:徐洪峰,联系电话:0730-4360088)
(九)插旗司法所(负责人:高扬,联系电话:0730-4682238)
(十)注滋口司法所(负责人:万意,联系电话:0730-4626112)
(十一)三封寺司法所(负责人:李绍春,联系电话:0730-4560058)
(十二)东山司法所(负责人:吴湘野,联系电话:0730-4530004)
(十三)北景港司法所(负责人:杨洋,联系电话:3730-4500137)
(十四)团洲司法所(负责人:张紫融,联系电话:0730-4610200)
直属机构:
(因“三定”方案属于秘密文件,故仅公布机构名称)
(一)湖南省华容县公证处(负责人:黎咸兵,联系电话:0730-3070135)
(二)华容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周雯华,联系电话:0730-307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