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港东中路103号 0730-4222356
负责人
聂新成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公共文化股、文化和旅游产业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与安全股、文物股。此外,还包括七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博物馆(文物执法所)、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图书馆、电影公司、影剧院、艺术团。我局还负责对全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县博物馆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和展示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维修、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大遗址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市场,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出版、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岳阳文化走出去。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
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十五)监督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检查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聂新成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3年7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郭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行政审批、广播电视与安全生产、禁毒、民调、综治、信访维稳、法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与安全股、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电影公司、影剧院,联系新河乡、鲇鱼须镇、治河渡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7年10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严岳祥
党组组员、副局长
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资源开发与规划、红色旅游、旅游对外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文物考古发掘与保护利用、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文化和旅游产业股(招商引资办公室)、文物股、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联系东山镇、三封寺镇、禹山镇、万庾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5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严先飞
党组组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青妇、文化体制改革、争项争资、文明创建、机关内务管理、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文化旅游信息化统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财务股(争项争资办公室),联系团洲乡、插旗镇、注滋口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汉族,湖南华容人,1990年7月出生,201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一)办公室(负责人:施定富 联系电话:0730-4222356)。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发展总体规划;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综治、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蔡康 联系电话:0730-4233087)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财务股(负责人:谯勇 联系电话:0730-4233011)。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常珊 联系电话:0730-2929621)。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并依法实施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五)公共文化股(负责人:徐远兵 联系电话:0730-4233083)。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专业艺术院团业务建设和体制改革。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展播等重大文艺活动。监督管理文化行业艺术考级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申报、’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
(六)广播电视与安全股(负责人:王文欢 联系电话:0730-4233081)。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负责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落地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
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推进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指导实施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
(七)文化和旅游产业股(负责人:郭艳霞 联系电话:0730-4180328)。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宣传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创意和旅游产品创新开发。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申报、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旅游公共服务。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智慧化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产品、旅游线路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事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八)文物股(负责人:严霞 联系电话0730-4233017)。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负责全县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验收及监测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指导不可移动文物行政执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华容县博物馆(华容县文物保护中心)
责任人:邓刚
华容县博物馆(华容县文物保护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收集各种文物资料并编辑整理归类形成数据库,为上级机关提供决策依据。
2.对涉及文物相关的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3.对执法机关办理涉及文物违法犯罪的案件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文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事务性工作。
2.拟定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升级申报工作,做好不可移动文物调查、保护、开发利用及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实施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全县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收藏工作。
5.健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文物对外展览交流。
6.负责文物藏品登记建档和防护修复,配合做好文物评审定级工作。
7.开展文物征集和博物馆科研工作。
8.指导全县馆藏文物登记建帐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完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人:蔡亮
办公电话:0730-4212417
华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研究拟订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行使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权检查权。
(三)负责查处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信息网络文化、艺术品经营展览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查处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艺术培训、图书、报纸、期刊、新闻采编、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广播电视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行为。
(七)负责查处违反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负责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
(九)负责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十)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具体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十二)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华容县图书馆
责任人:张伟
办公电话:0730-4189511
华容县图书馆主要职责
1、负责现有库存的近十万册藏书的上架流通借阅工作。
2、负责对全县各类史料与文献的典藏与收集作。
3、负责对全县社会文化、知识教育的传播与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教育与培养。
4、负责对全县科技信息宣传、传递与服务的工作。
5、加强多媒体电子阅览室的筹建与运营工作,逐步实行单位全盘工作自动化管理。
华容县文化馆
责任人:蒋丽
华容县文化馆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全县各种文化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引导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乡镇文化等群众文化的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服务。
2、对全县行政区划内的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进行业务指导和辅导。
3、负责策划和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举办群众性文艺比赛、文艺演出和各类展览。
4、负责全县范围内的艺术培训和艺术教育;辅导、指导社会文艺团队的活动;培训各级文化干部及社会文艺骨干。
5、负责全县群众性文学、文艺作品的创作,群众文化的调查和研究、搜集、整理;开发民间优秀文化;挖掘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