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华容县章华镇港东中路103号 0730-4222356

负责人

聂新成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管理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指导全县博物馆建设,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和展示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维修、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大遗址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市场,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出版、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岳阳文化走出去。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录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

  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十五)监督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物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安全防范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检查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八)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聂新成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3年7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徐勋红
党组组员、副局长

  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专业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艺术团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共文化股、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联系梅田湖镇、操军镇、北景港镇、章华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1年8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郭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场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行政审批、广播电视与安全生产、禁毒、民调、综治、信访维稳、法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广播电视与安全股、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电影公司、影剧院,联系新河乡、鲇鱼须镇、治河渡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7年10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严岳祥
党组组员、副局长

  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资源开发与规划、红色旅游、旅游对外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文物考古发掘与保护利用、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文化和旅游产业股(招商引资办公室)、文物股、博物馆(文物保护中心),联系东山镇、三封寺镇、禹山镇、万庾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5年12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严先飞
党组组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青妇、文化体制改革、争项争资、文明创建、机关内务管理、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文化旅游信息化统计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办)、财务股(争项争资办公室),联系团洲乡、插旗镇、注滋口镇,完成中心工作和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汉族,湖南华容人,1990年7月出生,2015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一)办公室(负责人:施定富 联系电话:0730-4222356)。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发展总体规划;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机要保密、综治、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人:蔡康 联系电话:0730-4233087)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财务股(负责人:谯勇 联系电话:0730-4233011)。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常珊 联系电话:0730-2929621)。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并依法实施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五)公共文化股(负责人:徐远兵 联系电话:0730-4233083)。拟订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专业艺术院团业务建设和体制改革。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展播等重大文艺活动。监督管理文化行业艺术考级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申报、’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全县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

  (六)广播电视与安全股(负责人:王文欢 联系电话:0730-4233081)。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负责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落地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督管理。

  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推进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指导实施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负责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应急管理工作。

  (七)文化和旅游产业股(负责人:郭艳霞 联系电话:0730-4180328)。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宣传推广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创意和旅游产品创新开发。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申报、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旅游公共服务。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智慧化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产品、旅游线路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事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八)文物股(负责人:严霞 联系电话0730-4233017)。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保护、维修、利用规划与项目管理。负责全县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管理监督。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设计、论证、施工、验收及监测等工作。指导大遗址保护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指导不可移动文物行政执法,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