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871D/2023-2123719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3-10
- 公开日期:2023-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根据华委〔2020〕2号、华纪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市八届纪委三次全会、县十三届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和县委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整肃机关作风“十疴”、深度叩问灵魂“十问”、全面吹响“奋进十律”进军号角,为实现县委“一廊二中心”产业发展新格局、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1.强化政治担当。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深入学上下足功夫。局党委、局属各支部要制订学习方案,层层抓学习,掀起学习热潮,要认真组织开展弘扬“奋进十律”,整治“浮泛拖推、逐利争好”突出问题工作,全体民政干部要对照“奋进十律”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局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之间要签订责任书,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3.开展廉政教育。要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大力整治“机关怪象”,弘扬“奋进十律”。开展公职人员涉酒涉牌和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持续推动两个“十严禁”落地生威。强化作风督查,把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
5.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措施,继续深化清廉支部、清廉机关、清廉项目、清廉家庭建设,全力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将清廉建设纳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绩效考评目标管理,着力打造清廉机关、清廉家庭、清廉支部、清廉项目等清廉建设标杆,推动清廉建设纵深发展。
6.完善财务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编制预算,所有线上支出和部门单位拨款一律从严核定标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津补贴、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规范申请和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7.规范办事公开。利用公示栏、宣传栏和“互联网+监督”等平台,对权力清单的政策精神、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在民政服务窗口推行一门式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通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8.强化风险防控。通过认真查摆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政治建设、财务管理、内务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21个廉政风险点,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领导(见民政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清单),确保权力运行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9.实施专项整治。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年内拟重点推进违建墓地、城乡低保、僵尸型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三到位一报告一讲评”(责人到位、履职到位、整改到位、专题报告、工作讲评)程序整治到位,确保民政重点对象、重点资金、重点事项规范管理、有序运行。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协助“一把手”全面负责,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地。(见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分解清单)
2.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股室、责任领导(见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安排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尽、失责必究的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人员,一律追查到底,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1.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分解清单
2.民政局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清单
3.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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