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11R/2020-1722747
  •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06
  • 公开日期:2020-07-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2020-07-0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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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华政办函〔2020〕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华容县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公管委《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湘公管委〔2020〕1号)、岳阳市纪委、市监委、市公管委《关于印发〈岳阳市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公管委〔2020〕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各相关部门“标前、标中、标后”的监管职责边界更加清晰,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司其责、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围串标等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并在此基础上,再经过一定时期努力,招投标流程更加高效科学,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围串标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时间安排

此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0年7月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1、落实招标人自主权。招标人应当自主决定发起招标,严格履行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审批、核准手续;依法落实在招标投标环节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得设置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或加分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干预评标或违规确定中标人。任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责任单位:招标单位)

2、严格履约监管责任。落实招标投标约定事项制度,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过程中约定的事项签订和执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合同。对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行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强化标后履约现场管理,对中标人未按合同履约行为,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及时追究违约责任,并向行政监管部门和县招标办报告。(责任单位:招标单位)

(二)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

1、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等违规行为,对监管部门应当发现问题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认真处理等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

2、完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加强对建筑企业动态核查,健全“僵尸企业”市场清出机制,依法依规处罚挂靠和借用(出借)资质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3、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按照省制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考核、评价,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有关信用评价及管理细则给予相应扣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列入“黑名单”等,并视情况禁止或限制其进入我县从事招标代理活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  

4、加强重点项目审计监督。对2017年1月以来政府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或调查,对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工程变更比例大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专项审计。(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5、加强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建立经常性检查机制,对中标项目的合同履约、现场施工、项目人员、资金支付、工程变更等情况开展巡查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公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 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l、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各行政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刑事判决、行政处罚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跨部门、跨地区信息的共享互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2、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措施。认真执行国家发改委等2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加大黑名单公布力度,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县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机关与各行政监管部门之间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及时受理招投标举报和投诉,提高举报投诉处理公信力,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查处。公安机关要配合同级行政监管部门开展对围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对行政监管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立案审查,并及时反馈查办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医保局、县公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 提高政治站位。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领会把握开展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工作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黎朝晖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范文科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发改局,由陈明任主任,蔡乐勇、杜小军任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沟通情况。自7月份起,各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县当月情况。12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机制建立情况、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报送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湘华;华容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举报电话:4206590;QQ邮箱:852474133;地点:县发改局1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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