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11R/2012-1142823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12-12
- 公开日期:2012-12-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明碧逸夫小学: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省委党校体育场等项目建设201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2]14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00万元予以转发下达,用于你校综合楼建设,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二、根据《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意见》(华政发[2011]4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投资项目监管规定,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启动建设的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时,须先向县发改局申报,填写《华容县发改系统项目资金拨付预审意见书》,并提供如下资料:一是项目实施合同;二是项目设计书;三是项目实施责任书;四是已通过招投标的证明。县发改局组织相关单位实地察看认可后,由项目单位按资金拨付意见书的内容履行审批手续。项目未开工或未按要求启动,资金不予拨付;项目开工后,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竣工之前,预留工程尾款5%—10%。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省预算内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省预算内 基建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县财政局(经建股)、县教育局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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