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7-121646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20
- 公开日期:2017-11-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提高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效率,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发改价监〔2016〕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以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经营者的地理位置、数量、规模和行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划网定格,层层分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指挥便捷、反映灵敏的价格监管和服务网络。
(二)总体目标: 以稳物价、促和谐、保民生、促发展为目的,以价格自律、市场巡查、专项整治和及时处理价格举报为手段,以全县各类商品服务价格为监管对象,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切实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网格划分和人员安排
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以我县行政区划为基础,结合行业部门管理需要,将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片区形成监管网格。通过“五定”即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对象、定任务,着力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监管全覆盖的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全县市场价格监管网由30个监管格组成,其中县城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为1个监管格,共有15个监管格;农村乡镇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为1个监管格,章华镇的农村地区(即区改前的护城乡和胜峰乡所辖区域)另设2个监管格,共有15个监管格。监管网负责人由局分管负责人和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担任,监管格负责人由价格监督检查所正、副所长担任,监管格责任人由价格监督检查所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监管格联络员(价格信息员)由局里统一聘请章华镇社区和乡镇市场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兼任(网格划分和人员定位安排附后)。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职责。按照划分的监管网格明确三级责任主体,即监管网负责人、监管格负责人和责任人以及监管格联络员。三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如下:
1、监管网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网格化监管服务工作,确定辖区网格框架,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指导和督促网格化监管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局性监管活动,协调解决网格化监管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不断提升网格化监管效率。
2、监管格负责人和责任人工作职责:制定本监管格市场价格监管具体工作计划和措施,督促指导价格监督服务员和监管格联络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本监管格内各项价格监管工作的落实,保证本网格的正常运行。对监管格进行价格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提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监管格联络员工作职责: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和指导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协助开展市场价格巡查,规范明码标价;收集和反映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要及时报告;收集和反映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价格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处理价格投诉举报,调解价格矛盾和纠纷,并对包干区域监管服务活动进行文字记录。
(二)主要任务
1、认真搞好明码标价工作。切实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重点对超市、餐饮、宾馆、客运等行业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积极推行明码实价,不断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和合格率。
2、切实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通报辖区网格负责人,并进行提醒告诫,责令限期整改。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点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台账。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等重要时段,以及对重点监管对象可视具体情况加大巡查频次。
3、及时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回复、反馈各类价格咨询、价格投诉和价格举报等情况,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价格问题。保证网格内的价格咨询解答率、投诉举报受理率和回复反馈率达到100%。
4、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引导价格监管对象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单位、明码实价示范店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
5、努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政策宣传,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及时发布公众需要的价格信息,探索提供经营者价格诚信度查询服务。
6、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掌握和查处的问题,督促相关市场主体认真规范整改。
7、适时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农资、天然气、燃油、水、电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粮、油、肉、蛋、
菜、奶、禽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动态,发现市场价格异动或价格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时及时进行预警和上报处置。
8、扎实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对整个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全程登记、完整记录。以纸质文字和电子数据库形式分类立卷、归档。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6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划网定格、全面推进阶段( 7月--10月)。一是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划网定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和责任人,并与网格内联络员对接,建立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员队伍。要主动与乡镇和部门沟通协调,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市民和重点单位专(兼)职物价员担任价格监督服务员。二是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各责任人要尽快深入责任区,收集网格内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和价格信用记录,并及时记录整理;主动与服务对象进行联系,通过发放“价格服务便民卡”,引导经营者积极加入价格公共服务QQ群。三是切实履行监管工作职责,确保及早建网运行。按要求开展正常的网格化监管活动,并建好工作台账,特别是连续、完整、准确地从正反两方面记录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准确掌握经营者基本情况、价格诚信信息等内容。
(三)督查考核、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对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验收,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和改进网格化监管工作。搞好资料汇总和立卷归档,迎接上级组织的督查考核。
五、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一)信息报送。监管格负责人和责任人要加强与监管格联络员和价格监督服务员的经常性联系,建立工作日志。正常情况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格内市场价格巡查,并及时进行归纳整理,每月向监管网负责人报告一次格内市场价格巡查情况。监管格负责人每季度召集一次本监管格市场价格形势分析会,分析市场价格情况,并向监管网负责人报告。监管网负责人每半年要系统分析全县市场价格监管形势并向上级监管网报告。特殊时期和重要时段,应加大巡查和报告频次。
(二)应急处置。当价格主管部门作出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决定时,所涉及区域市场价格监管网格同时转入应急运行状态。在应急状态下,网格各级负责人和责任人应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并实行信息日报制。
(三)联动协作。本网格如有价格监管事项需要其他网格协助办理的,可向相关网格提出协作请求,相关网格应予积极协助,如有信息对其他网格实施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时,应及时向相关网格通报。
(四)案件查处。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仍按正常分工办理,网格责任人要积极配合。
(五)舆情管理。配备一名舆情管理员负责舆情阅评、监测与预警,及时搜集易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前瞻性信息,重要舆情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对市场价格行为实施网格化监管,是改革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实现就近监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的现实要求。因此,全局上下要将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长挂帅亲自抓,局分管负责人尽职尽责具体抓,重要时段其他负责人配合抓,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价格监督检查所负责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监管网格负责人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价格监管工作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首问、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构建“网格细化、工作量化、责任强化、监管和考评常态化”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二)严格依法办事。要依法依规依职责开展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禁借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损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三)注重搞好服务。在工作中要主动作为,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注重服务,做到热情、耐心、细致,从管理者的位置变为服务者的角度,换位思考,虚心听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四)加强检查督促。监管网格负责人要对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推进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确保按进度和要求建网运行。要加强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逐级向上反映,确保实现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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