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11R/2012-1142790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7-27
- 公开日期:2012-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对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三分场建设四分场渍堤护坡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分场建设四分场渍堤护坡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东湖渔业有限公司育种项目部。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三分场中心渠公路全长1387m,连接线长275m,设计硬化路面宽度3m,厚度0.2m,C30砼硬化路面5124平方米,泥结碎石层路基5124平方米,沿渔池基铺20cm拳头石831平方米,培路肩土1662平方米,全路段用标志牌3块;四分场渍堤建设采取迎湖面640m采取钢筋混凝土地结构护坡墙,预算土方3094立方米,钢材26.5吨,沟渠340m用土加高形成坡墙,预算土方3094立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37.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招投标核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林权用地等相关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公路 项目核准 批复
抄送:县国土局 县建设局(规划办) 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
(共印10份)
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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