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财政局

机构名称

华容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华容县章华镇港西南路105号 0730-4222268

负责人

丁乙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一9月30日),14:30-17:3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预算股、国库股、政府采购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企业股(外经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金融股、政府债务管理股、综合规划股、资产管理股、绩效管理股、会计股、法规与监督股。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税收 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 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 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乡间财政体制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全县财政工作。

(二)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规范性文 件和制度,研究我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 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及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本级预 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 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 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 织实施;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 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 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

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指导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办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和县政 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 度及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县级社保资金财政专户,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 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 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 债务及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组织和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十)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 责,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 会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会计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十三)承担财政投资评审及管理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 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五)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制汇总县属企业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收集、分析、反馈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种专项资金。按规定收取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六)指导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 监督管理;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专业合作组 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管理与服务。负责全县涉农专项资金和 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与服务,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 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改革,理顺县乡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均衡的 县级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 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 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

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丁乙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财政局全面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80年9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高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3年5月出生,1996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

赵国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指导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公开等工作;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指导县直预算单位及乡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和上下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指导审核、汇总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户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地方性政府债务及防控债务风险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非税收入、非税票据的管理及稽查工作。负责指导应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6年1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杜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指导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指导财政系统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指导办理县本级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指导监督全县各支付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和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科技、文化等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工作;负责指导政府采购制度的管理与执行工作,受理有关政府采购投诉、依法监管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政策性“三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财政贴息资金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突出问题、“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

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6年6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提案议案的办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全县财政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财政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公开等工作。组织全县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乡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财政资金分配统筹管理工作。

  (四)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全县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决算及县级总会计核算;拟订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财政年度决算公开,汇同有关单位督促预算单位进行部门决算公开,组织进行部门决算真实性审核;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拨付财政性资金调度;承担政府债务偿还工作。

  (五)政府采购管理股。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汇总有关部门编制县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收集、统计、分析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开展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机构(含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及专家实施资格管理,受理有关政府采购投诉,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农业农村股。组织、督促和指导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现代农业、乡村振兴、水利、农田建设、扶贫、救灾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惠农补贴的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归口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障股。组织、督促和指导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归口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组织、督促和指导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发改、住建、住房保障、应急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和地方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全县粮食风险基金;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投资基金等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归口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企业股(外经股)。组织、督促和指导工业信息、商务粮食、供销、投融资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制定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产业引导投资基金、企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指导。

  (十)行政政法股。组织、督促和指导县级行政、政法、党群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归口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承担归口预算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归口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一)教科文股。组织、督促和指导县级教育、科技、文化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归口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归口预算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承担归口预算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归口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二)金融股。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监管工作。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以及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信担保公司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政府债务管理股。拟订地方投融资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投融资平台财务及政策性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的融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及监控工作,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组织开展相关债务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贷款贴息工作,负责县财政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事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担保及与上述贷款配套使用、转贷(赠)及偿还工作。

  (十四)综合规划股。组织、督促和指导县级自然资源等归口预算单位预决算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监管本级彩票市场,管理本级及其中央和省彩票公益金;参与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有关房改的财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自然资源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加强收支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参与价格、工资及津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的设计,参与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福利待遇政策。

  (十五)资产管理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资产配置标准。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指导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六)绩效管理股。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县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十七)会计股。拟订全县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督检查。

  (十八)法规与监督股。负责系统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县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参与拟订中长期税收计划,参与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和研究;负责执行地方税收减免、退税等方面的政策。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