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

华容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章华镇迎宾南路63号

负责人

办公时间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于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代表县政府向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刘向阳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4年4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王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主管党建、机关工会、计划统计等工作,分管机关工会、综合计划股、农业农村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股,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0年3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张永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主管机关值班、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政法、统战、老干、人事、信访、安全生产、办点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经贸外资审计股、投资一股,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徐恺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工作分工:主管法制审理、审计整改、经责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分管法制股、审计执行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男,汉族,湖南华容人,1990年6月出生,201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一)办公室(负责人:伍娟霞 联系电话:0730-4227321)。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承担信息、保密、扶贫、接待、信访、安全生产、应急、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调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和工会等工作。

(二)计划统计股(法规股)(负责人:李蒙 联系电话:0730-4226731)。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结果运用等审计监督重大事项;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审计对象的必审性及可行性调研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计划;组织检查年度审计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办理授权审计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负责全县审计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负责审计成本管理和审计项目招标工作;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计算机维护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县直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审理审核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人:黎育飞 联系电话:0730-4227288)。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授权,组织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负责人:蔡智 联系电话:0730-4224155)。组织开展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经授权,组织开展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起草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五)行政事业经贸外资股(负责人:刘冰 联系电话:0730-4229771)。组织审计县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组织审计交通运输、工业信息、商务粮食、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及其所管辖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审计县属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根据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相关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我县驻外非经营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

(六)农业农村审计股(负责人:毛丽 联系电话:0730-4225712)。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独立开展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县的农业农村审计业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人:马维 联系电话:0730-4227162)。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和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含财政资金占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审计监督;跟踪检查县本级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县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华容县审计事务中心(负责人:徐佳伟 联系电话:0730-4227853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根据县审计局委托,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二)受县审计局委托,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三)协助县审计局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协助县审计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协助县审计局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协助县审计局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协助县审计局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决算草案,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

支。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协助县审计局对县管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协助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县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实施。

(八)参与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九)协助县审计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