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735597301/2022-1956174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01
  • 公开日期:2022-06-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22年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 通 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2-06-01 17:20
浏览量:1 | | | |

 

华政办函〔2022〕25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22年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质量,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岳政办函〔2022〕3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明确全县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686元/年。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780元/月。

(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508元/月。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900元/月为基准线。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7029元/年为基准线。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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