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20-1732628
  • 发布机构:华容县人民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8-06
  • 公开日期:2020-08-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容县重点水域禁止经营性垂钓的通告
来源:本级发文   2020-08-06 15:47
浏览量:1 | | | |

HRDR—2020—00002

 

华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华容县重点水域禁止经营性垂钓的

通      告

 

华政告〔2020〕3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保护华容县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持水体生态平衡,维护公共秩序,规范垂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华容县重点水域全面禁止经营性垂钓通知如下 :

一、禁止经营性垂钓水域:我县长江、华容河、藕池河、长江故道、东洞庭湖、东湖湿地公园等河流和湖泊以及禁止投肥养殖的内沟、内湖。

二、禁止垂钓者有以下垂钓行为:禁止在禁钓区垂钓;禁止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进行垂钓;禁止使用探鱼仪、鱼枪、弓弩等手段钓鱼射鱼;禁止使用有毒有害饵料进行垂钓;禁止使用船舶、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以及“三无船舶”进行垂钓;禁止划船涉水和夜间垂钓;禁止垂钓江豚、中华鲟、胭脂鱼等水生动物保护鱼类及幼鱼苗种。

三、垂钓者应“一人一杆一钩”在允许垂钓范围进行休闲垂钓。垂钓时要注意人身安全,服从、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地的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四、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坚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止、处罚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共同规范水域垂钓管理。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举报电话:县渔政管理站0730-4211823。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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