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8-1450002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23
- 公开日期:2018-11-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8〕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
华容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全县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岳政办发[2005]13号)、《中国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域反洗钱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的通知》(岳银办发[2018]4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建立华容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织机构的设立
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县人民银行、县政府金融办、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华容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成立华容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金融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县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县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华容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民银行,县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原则
华容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全县反洗钱工作,制定本县反洗钱工作制度、措施,协调各单位、动员各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
各成员单位本着“加强沟通、依法履职、密切配合、严格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要加强联系,协调行动,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要恪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得将有关反洗钱信息泄露给洗钱关系人、其它机构及人员。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实际的反洗钱工作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反洗钱工作,增强全社会反洗钱意识;加强反洗钱信息交流,开展反洗钱理论研讨活动,提交反洗钱工作建议。同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以下工作:
县政府办:组织协调主持全县有关反洗钱工作会议,充分利用经济信息中心优势为联席会议提供反洗钱有关信息。
县监察委: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纪问题。
县政府金融办:收集并掌握全县反洗钱工作情况,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
县人民银行:承办组织协调全县反洗钱的具体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汇总上报各金融机构提供的人民币、外币等可疑支付交易信息,对调查分析认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洗钱犯罪案件;对在反洗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负责向上级请示或组织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县检察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
县法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
县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及时介入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调查和案件侦破工作;参与反洗钱犯罪的情报收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方案;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对涉外可疑洗钱活动按管辖范围和职责配合进行调查核实。
县财政局:落实应由政府承担的反洗钱工作所需经费,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强化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洗钱所涉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
县税务局:参与研究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和执行合作机制。
县民政局:加强对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管,防范利用非营利性组织从事洗钱,掌握社会团体从事资金活动的动向,加强对社会团体的调查和分析评估。
县住建局: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检测,防止将非法资金注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股东分红的方式洗钱;防止通过投资创办或参股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方式洗钱;防止使用大量现金购置房产洗钱;防止通过按揭购房,提前偿还贷款洗钱;防止用同一身份证购买多套房产洗钱;防止购买房产后无合理原因强烈要求全款退房洗钱;防止用不能解释关系的他人的身份证购房洗钱。
县司法局:加强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领域的反洗钱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条约和公约,提供反洗钱司法协助。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县人民银行、公安、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洗钱活动实施反洗钱监管。
四、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掌握各成员单位反洗钱工作情况。加强对洗钱活动手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措施、计划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
(二)承担县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和重大洗钱案件新闻稿件,统一对外报道口径。
(三)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做好对重大可疑支付交易行为的分析、甄别、报告以及案件侦破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联席会议运作形式
(一)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组织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传达关于反洗钱工作的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实施意见;交流通报辖区内反洗钱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工作措施及有关重点工作,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县政府审定。
(二)联席会议由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备,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负责代拟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分发给参会单位。
(三)县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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