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92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23
- 公开日期:2017-03-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7〕37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教育基金分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盘活我县教育基金存量、做大教育基金总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2号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学校设立教育基金分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机制
教育基金来源于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属于教育公益慈善资金,基金及基金所产生的增值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学校要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教育基金分会成立等各项工作。各基金分会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作小组牵头,学校、村组以及驻村干部共同履职”的工作机制,根据县教育基金会章程和分会建设意见,制定并实施基金分会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基金募集和助教助学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各基金分会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公益项目,切实取信于民。基金分会接受的爱心善款,统一使用湖南省捐赠票据,上缴县教育基金会;募集资金采取“乡筹县管乡用”的模式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基金分会实行报账制,分会负责支出资金的审核审批,县教育基金会负责监督审查。
三、加大奖励力度
各基金分会要广泛动员辖区内知名乡友校友、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资助教助学,力争实现教育基金募集快起步、有突破。县教育基金会建立募资激励机制,对本年度募资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基金分会奖励5万元。
四、强化督查考核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负责辖区内基金分会的建设工作,加强支持与指导,乡镇财政根据各自实际为基金分会预算公益活动资金,确保基金分会资金稳中有升。
2、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教育基金会的支持力度,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对口帮扶基金分会,确保教育基金不断壮大,公益效益持续显现。
3、县人民政府将把教育基金分会建设、扶持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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