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6-102909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1-18
- 公开日期:2016-1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发〔201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工作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制度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日内离开岳阳市境二天以内(含二天),应在事前向分管副县长请假,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二天以上,应在事前出具书面报告,送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报分管副县长同意,县长批准后,方可出行。
2、各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其他负责人参加。
二、执行重大活动预安排和审批制度
1、政府重大活动主要包括:全县性的会议;重要接待;大型活动;需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多名副县长参与的活动。
2、所有政府重大活动都要列入县政府周工作安排,申请组织活动的单位,必须在上周五之前,将需要开展的活动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未列入县政府周工作安排的活动,除紧急事情外,县政府办公室不予受理。临时出现需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接待活动,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报告,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不得多头报告。
3、所有政府重大活动,相关单位必须事先制订活动方案,报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查、报批。未经审查批准的活动,县政府办公室不制发通知,不安排政府领导出席活动。
4、市直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省直厅级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单位必须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报告。
三、建立月工作报告制度
各单位在每月月底前将上月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办公室分线副主任。各分线副主任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形成分线工作月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办。综合协调办要在每月初,根据分线月报编发《每月汇报》,报送县四大家领导。
四、完善请示汇报工作制度
县直各乡镇和部门单位除紧急事件和重大工作外,原则上不需要向县长当面汇报。一般性事项由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办公室分线副主任汇报,由副主任牵头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由主要负责人同县政府办公室分线副主任协商提出意见,报请分管副县长协调解决,不得多头请示汇报。
五、实行重要工作交办制度
1、县政府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除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已明确的外,一律实行交办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制发交办督办函,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的时限。
2、各单位对县政府督查室交办督办的工作,要在第一时间明确具体承办的责任人,研究制订落实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所交办的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交办督办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并定期将交办督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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