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23/2017-1249006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2-12
- 公开日期:2017-12-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发〔2017〕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支撑,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和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财政部门牵头,各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分工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单位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结合本地各单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重点民生支出、社会公益性较强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基本支出绩效管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综合绩效管理。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指标科学、数据准确、程序透明、方法合理、结果公正。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监督。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等第三方力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4.规范程序,严格考评。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范围,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考核考评、问责问效。
三、主要任务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等环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就是要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要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衡量、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主管部门要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论证和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
2.绩效目标审核。县财政部门要对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报送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经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低绩效或无绩效的项目,将调减预算资金或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3.绩效目标批复。县财政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二)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县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对绩效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和督促检查,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情况严重的应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随预算一并调整。实行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制度,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适时开展以预算绩效运行为重点的预算中期评估调整,对执行绩效不好或无法执行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调整该项目预算。
(三)实施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包括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绩效综合评价。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1.开展绩效自评。预算部门要成立由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等内设机构组成,可聘请第三方参与的绩效评价组,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
2.实施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县财政部门要对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县级重大产业类专项、农林水利、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公共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并逐步扩大评价范围。要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可采取组织专家、委托社会中介等评价方式,逐步推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价。
3.实施多层次绩效评价。县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极开展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建立绩效报告制度。预算部门要定期向财政部门提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县财政部门要向县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情况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建立反馈整改制度。县财政部门应在评价工作结束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应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反馈意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落实整改情况反馈到财政部门。
3.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县财政部门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拨付、预算调整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或部门,安排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或部门,安排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于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或部门,在安排资金时从紧从严,在与政策不抵触的情况下减少资金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低”的项目或部门,原则上取消该项目资金的后续安排。
4.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逐步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将预算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县政府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严格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权责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黎朝晖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胡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预算单位都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工作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专家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和技术支撑。
3.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编制滚动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时效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积极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良好平台。
4.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县内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5.建立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困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
华容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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