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077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1-04
- 公开日期:2017-01-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6〕70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华容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
县 长 陶伟军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监察、审计、机构编制、经济研究方面工作。
常务副县长 黎朝晖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领导政府机关工作。协助分管发改、财政、税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安全生产、老龄、审计、统计、信访、接待、住房公积金、资本运营、法制、督查、应急管理、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有资产、重点民生实事、争项争资、军事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接待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城建投、农建投、县政府法制办、档案局、政务服务中心。协助分管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编办。
联系县人大、政协、残联、人武部工作。
副县长 张大宏
协助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明卫生县城建设、人民防空、重点项目、田家湖生态新区、状元湖湿地公园建设和发展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房地产局、人防办、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协助分管县城建投。
副县长 金 辉
协助分管政法、综治维稳、消防方面的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分管县司法局、消防大队。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工作。
副县长 赵群子
协助分管市场、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金融、证券、保险、旅游、物流、区域生态休闲中心创建方面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县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人民银行、银监和各类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协助分管投资促进事务局、文广新旅局。
联系统战、妇联、共青团工作。
副县长 黄建明
协助分管农业、移民、供销、扶贫、减负、以工代赈、湖洲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乡村消赤减债、城市防洪保安、乡镇经济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经管局、气象局、供销联社、扶贫办、生态能源局、移民局、小集成洪泛区管委会、湿地保护局、农业综合开发办。
副县长 范文科
协助分管教育、卫生和计育、血防、文体、广电、科技、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方面的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血防办、文广新旅局、科技局、民宗局、人民医院和县级其它医疗机构、广播电视台、新华书店。
联系科协、文联工作。
副县长 蔡 智
协助分管工业、交通、电力、沿江经济、棉纺织名城、湘北绿色能源产业、招商引资、通讯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事务局、电力公司、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工商联工作。
副县长(挂职) 周新建
协助分管商务、粮食、烟草、盐务、石油、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粮食局、中央储备库华容直属库、烟草局、盐务管理局、石油公司。
副调研员 周镇湘
领导县总工会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级干部 周 杰
协助分管副县长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政府办主任 沈发金
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律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协助管理财政、审计、机构编制、经济研究、接待等工作。
县长助理 吴俊光
负责北京信访维稳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 易立新
主管县监察局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政府党组成员 徐建平
主管县审计局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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