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735597301/2022-1942315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7
- 公开日期:2022-05-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HRDR-2022-01003
华政办发〔2022〕6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
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华容县酸菜“土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华容县酸菜“土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
华容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三年
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芥菜产业确保食品安全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好菜农、合作社、企业和消费者等各方权益,高标准建设好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推进全县芥菜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工作组对我县酸菜“土窖”整治意见,规划建设与产能相匹配的标准化腌制池。本着建池与基地发展、加工企业提质升级、产业高质量转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加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企业为主体,通过以奖代补,加快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实现芥菜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华容芥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池原则
(一)合理布局。结合种植面积,统筹考虑交通便利、环保达标、建池用地等条件,标准腌制池建设以国有企业、芥菜加工企业和主产乡镇为主,统一规划、相对集中、科学选址。县域内加工企业和国有企业原则上采用工厂化集中建设的方式建池;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采用相对集中方式建池,原则上一个标准种植基地或一个村(社区)按照种植规模可选择1-3个建池点。
(二)规范建池。按照相对集中原则,企业集中建池点规模不少于5000立方米,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池点规模不少于1000立方米。所有业主必须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实施建设,确保建池规格和质量。
(三)环保配套。标准池体及配套均符合环保要求,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将生产废水治理到位。
(四)安全设施配套。建池点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相关配套设施,严格有限空间操作规程、实现工艺可视管理等措施。
三、建设任务
(一)建池测算。按全县芥菜生产面积20万亩,鲜菜产量100万吨,加工企业现有腌制能力10万吨,每年外销、新工艺加工鲜菜60万吨等进行测算,2022年至2024年,新建标准腌制池30万立方米,新增腌制能力30万吨。实际建设任务根据市场需求、坛缸等腌制能力、非腌制芥菜产品转型等情况动态调整。
(二)建池运营模式。建池及运营模式主要分三种:加工企业自建自营;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营、联建联营;国有企业自建自营或自建后租赁给加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三年实施任务。标准腌制池建设任务分三年实施,即2022年建设16万立方米,2023年建设10万立方米,2024年建设4万立方米(2023年、2024年建设任务根据需求动态调整)。
(四)2022年建设任务。2022年建池任务16万立方米,其中县域加工企业新建腌制池6万立方米;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腌制池4万立方米;国有企业投资新扩建腌制池6万立方米。
四、建池标准
(一)腌制池。腌制池以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体,国有企业和加工企业建设腌制池标准以5米*5米*4米(容量100立方米)为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腌制池深度2.5-4米,长和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腌制池壁厚和池沿宽度应符合结构设计标准和使用需求。腌制池内壁须采用环氧树脂等食品安全工艺(不少于三油二布),池底预留污水收集孔,同时做好防渗漏、防腐蚀、抗压、抗浮、抗震等措施。
(二)顶棚。腌制池采用钢筋砼结构或钢结构顶棚全覆盖,且顶棚高度不低于5米。
(三)配套。腌制区域内配套循环道路,且道路路宽不低于4.5米,根据需要可配备地磅设施。周边建设围墙、拦网、污水处理设备或污水收集池、通风设施等安全防护措施。
五、申报审批程序
(一)建池申报。国有企业和加工企业建设标准腌制池向县芥菜标准腌制池建设工作专班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腌制池向属地乡镇申请,由属地乡镇审核后向县芥菜标准腌制池建设工作专班统一申报。
(二)建池审批。由工作专班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成立审批专班,审批建池工艺、建池用地、建池环评、工程概算等内容。
六、扶持政策
(一)财政奖补。标准腌制池(含腌制池、顶棚和配套)建设按照2022年400元/立方米、2023年300元/立方米、2024年200元/立方米的标准奖补。奖补分两年兑现,建成验收合格后兑现50%,使用一年再次验证质量合格后兑现50%。奖补程序为建设主体自主申报、财评据实评审、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审计终审拨付。国有企业、加工企业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建设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资金由乡(镇)财政统一结算后再拨付到各建设主体。
(二)金融支持。争取金融部门支持,降低贷款门槛、增加放贷额度、降低利率,解决建设主体资金困难。
(三)用地政策。新型经营主体可根据需求申请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所有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违规占用耕地。
七、建设步骤
(一)建设选址。完成2022年度所有标准腌制池拟建地点“四至”核实,选址确定,出台标准腌制池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完成用地、环评等申报审批工作。(2022年5月1日-5月30日)
(二)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所有集中腌制池主体工程和腌制池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6月1日-12月30日)
(三)审计验收。完成2022年所有标准腌制池现场验收,工程量核实,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据实拨付奖补资金。完成2023年标准腌制池的选址、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1月1日-1月15日)
2023年度、2024年度按照以上步骤合理规划建设时间,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八、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人民政府芥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华容县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工作专班,由副县长谢光辉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专职负责芥菜原料标准腌制池建设。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创优项目建设环境;县自然资源局要对芥菜腌制池建设给予用地支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要对标准腌制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及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各乡镇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合理规划选址,加强质量监管,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高标准完成建池任务。
(三)强化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确保配套用地、环保、污水设施等各项指标达到预期。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联合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截留、侵占、贪污、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管,严厉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和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对项目实施推进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或慵懒懈怠的、工作进度滞后的,要及时督促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对主观不作为,造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规依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华容县酸菜“土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落实华容芥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酸菜“土窖”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专项整治现有“土窖”腌制池,及时回填空置“土窖”,杜绝新增“土窖”,按照“起菜一窖、填平一窖”原则,实现“土窖”三年动态清零目标。规范腌制操作和建设高标准集中腌制池,确保“土窖”腌制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得到根本遏制,重新赢得消费者对华容酸菜信赖。
二、整治内容
(一)严格管理现有“土窖”腌制池。对已完成腌制的“土窖”,按照“四对一”(即一个腌制池由一名乡镇监管人员、一名市监人员、一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人员和一名村级监管人员共同监管)方式,落实“起菜”时的监管和“起菜”后的质量管控工作。“起菜”时村级监管责任人必须到现场监管,严格按照开窖起菜规范性流程和检测标准,先检后收,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规范化销毁,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起菜”后必须科学处置污水,复土回填。(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
(二)有序推进现有“土窖”酸菜销售。对目前已经腌制的酸菜严格做好质量检验,加强政企对接,有序推进低盐酸菜处置。(牵头单位: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
(三)合理规划推进商品化腌制菜标准化腌制。以国有企业、县内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组织为实施主体,三年内新建标准腌制池30万立方米(实际数量根据市场需求等因素动态调整),规划好建设用地,配套建好环保设施,实现商品化腌制菜标准化腌制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湖南惠园发展集团、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
(四)科学有序推进结构调整。引导鼓励插旗、注滋口、新河等乡镇农户发展“水稻+芥菜”种植,开展稻菜轮作示范,在提升土壤通透性和有机质的同时,通过合理布局,达到新工艺加工、标准化腌制能力与产能相匹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
三、整治步骤
(一)制定年度芥菜生产计划。2022年7月底前,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实行订单生产,合理调整产区种植结构。引导鼓励农户发展“水稻+芥菜”种植,开展稻菜轮作示范5万亩。
(二)有序推进“土窖”酸菜处置。2022年底前,完成处置存量“土窖”酸菜30%以上。2023年底前完成处置存量“土窖”酸菜80%以上,2024年6月底前,完成处置全部存量“土窖”酸菜。
(三)实现“土窖”全面规范清零。按照“起菜一窖,填平一窖”的原则,开展“土窖”规范回填工作,至2024年9月底前,全面规范回填存量“土窖”。
(四)标准化腌制池建设。充分发挥“企业主导、合作社纽带”作用,大力推进标准腌制池建设。2022年建设16万立方米,2023年建设10万立方米,2024年建设4万立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县芥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华容芥菜“土窖”腌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专班,由副县长谢光辉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蔬菜产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专职负责“土窖”腌制清理整治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组织牵头编制腌制加工标准,规范行业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力度,确保芥菜产品绿色安全;县蔬菜产业发展中心要做好产业规划;湖南惠园发展集团要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加快标准腌制池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要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各乡镇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县专班要联合县政府督查室开展督导督查,对动作迟缓、推进不力的要第一时间通报,对进度严重滞后的要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将酸菜“土窖”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效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情况与评先评优及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双挂钩。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200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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