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6735597301/2022-1942312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0
- 公开日期:2022-05-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HRDR-2022-01002
华政办发〔2022〕5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
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县战略,积极抢抓国家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政策机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做强做优、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富美华容”现代化强县,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县2024年新增1-2家企业新三板挂牌或股交所挂牌,2025年新增上市公司1家。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将有上市融资意愿、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纳入我县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有计划、分层次的进行重点培育。县政府金融办对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二)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在沪深北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或实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和除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者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对于实际控制下的股权调整与转让、持股方式的变更等重组情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县级留存部分的100%予以奖励。
(三)优化企业上市环境。发改部门要重点支持拟上市企业的产业项目立项和资金补贴工作。科技部门要重点支持拟上市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创新平台组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及时推介拟上市企业的技术、融资需求。工信部门要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申报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办理拟上市企业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对土地来源不清晰、工程审批不完备等历史遗留问题,要申请召开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土地房屋资产处置、确权等工作。税务部门要全面梳理拟上市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并主动上门宣传解读;做好拟上市企业筹备上市、股改、辅导期等阶段税务优惠辅导工作,在防范化解税务风险的前提下,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股权变更等事项的事前指导,加快相关办理程序;涉及行政处罚、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问题,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与企业加强沟通,妥善予以处置。应急、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应急、消防工作指导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企业采取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建立联合激励名录、正面示范推广等措施进行激励;对符合安全生产首违不罚情形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办理, 执法监管服务,污染防治争资争项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资本市场政策和动态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企业上市氛围,不断提升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精准度。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尚未明确的个案,应当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依法解决。
(四)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开展拟上市企业辅导培训,定期聘请行业专家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服务和定制服务等形式,分层次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辅导培训,适时组织拟上市企业高管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帮助企业管理层提升资本市场意识。积极对接上级监管部门、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帮助拟上市后备企业找弱项、补短板、锻长板。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拟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在信贷服务、险资支持、融资担保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各类境内外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华容县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金融、工业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县人民银行、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产业服务中心、县贸促会、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全力促推、指导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二)实施财政激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成长板、标准板和特色专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每家补助2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每家补助30万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精选层,每家补助50万元;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挂牌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补助,不重复补助。凡注册地点在华容县,并成功实现境内或境外首发上市且60%以上的首发募集资金投入华容县的企业,由县财政补助500万元。分阶段补助:第一阶段为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完成了上市辅导验收,补助100万元;第二阶段为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申报材料并获受理后,补助100万元;第三阶段为企业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或注册并发行上市后,补助300万元。收购县外上市控制权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我县的企业,视同首发上市,享受等额补助。上述奖励措施若与本县其他有关奖励政策重叠,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促调度和考核力度,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对真抓实干、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出难题、设障碍,影响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55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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