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758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2-27
- 公开日期:2017-02-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7〕17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华容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推动健身服务常态化,促进健身生活化,切实提高全县人民体质及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全县体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县跨越发展、赶超进位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初步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1.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保持在40%以上。
2.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3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3.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各类体育场地建设,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90%以上乡镇和80%以上的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力争全县70%乡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积极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配套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促进和提高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体育设施网络。
4.健全城乡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县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10个。逐步推进行业、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的建立。广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体育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等,实现80%的乡镇、社区和6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
5.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全县新增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00名以上(县级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60名),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组织结构,使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规范、到位。
6.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在继续开展现有各种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办好全县学生、农民、职工和老年人运动会等大型群众性综合运动会,发挥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锻炼。
7.强化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建设。加大我县全民健身品牌建设力度,创建一批有本地特色、有群众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全民健身项目和品牌,带动全县全民健身活动整体推进、广泛开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体育社团的积极性,鼓励、组织、引导开展多种多样的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广告,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2.强化公共服务。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计划的要求,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全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城区建有两个以上标准田径场、两个以上标准游泳馆(池)、一座体育场(馆);至少建设2条以上健身登山道,2个公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体育活动场所;每个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使我县体育健身设施有明显改善、布局更加合理。二是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要牵头抓好青少年、妇女体育健身,民政部门要牵头开展城区社区体育活动,农业部门要牵头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总工会要牵头开展职工体育活动,老干部门要牵头开展老年人体育,民政部门、残联要牵头开展残疾人体育,其他部门要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使我县各类人群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3.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一是大力开展田径、健步走、自行车、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开展登山、太极拳(剑)、门球、传统武术、健身气功、柔力球、广场舞、广播体操、啦啦操、跳绳、踢毽、轮滑等群众喜欢的项目,推广新的体育健身项目。二是抓好县运会、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老年人和妇女体育健身大会、县直机关运动会等全县性、届次化体育活动,不断扩大运动会的覆盖人群,积极培育各类全县性的单项赛事。县直机关单位每年要举办2次以上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单位每2年举办1次运动会。三是积极打造具有华容特色、有影响力、品牌性的群众体育活动。
4.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农村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
四、组织实施
1.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本计划。县教体局作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督促全县各单位实施本计划,每年向县政府报告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负责区域内本实施计划的实施。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细则或方案,并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建立激励机制,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评价体系等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的重要指标;县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本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9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政府。
4.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计划实施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予以落实。对全县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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