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761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02
- 公开日期:2017-03-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7〕21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非法办学机构联合整治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办学的有序竞争、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非法办学机构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非法办学机构系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以盈利为目的,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办学机构。
通过此次联合治理,要进一步规范我县社会办学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办学机构,保证正常的办学秩序和质量。
二、明确工作安排
各乡镇要明确定期整治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每月组织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办学机构开展一次集中整治。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
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召开非法办学机构联合整治动员会,迅速动员部署,开展宣传引导,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排摸,建立健全基础档案。并将华容县非法办学机构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和各乡镇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名单于3月2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0-4228764,电子邮箱545293033@qq.com)
(二) 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2月)
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单位对本辖区的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检查非法办学机构的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对符合办学准入条件各类机构,由举办者申请,按程序审核,予以注册登记,纳入正常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各乡镇整治工作小组要在每月30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各乡镇要组织辖区内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召开非法办学整治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还要经常开展“回头看”活动,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三、明确职责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的治理,安排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本辖区无非法办学机构。
县教体局负责加强公办学校、教师管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未经批准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举办教育培训机构或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参与举办教育培训机构或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做好政策宣传和取缔机构的学生分流安置工作;负责督促符合准入条件的非法办学机构按程序办理准入手续并规范办学。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维护专项整治现场秩序并保障学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并配合有关单位督促举办者清退学费,防止其携款潜逃。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教育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校舍消防安全,指导、督促符合准入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达到消防安全的各类要求。依法查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办学机构,查封此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办学场所,查封扣押从事办学活动的设施设备器材;负责监督管理非法办学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指导、督促符合准入条件的非法办学机构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法处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非法办学机构。
县人社局负责检查各类教育机构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处罚、取缔违法办学机构。
县民政局负责加强非法办学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无证办学机构。
四、明确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非法办学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查处取缔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
2.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介,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并落实专人负责。完善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3.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治工作。县非法办学机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行动迟缓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通报批评;对拒不取缔非法办学、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追究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中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1、华容县非法办学机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华容县非法办学机构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附件一
华容县非法办学机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文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永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龚成明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朱方平 县人社局纪委书记
丰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凡骞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 令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白尊超 县民政局党委委员
谢绍峰 三封寺镇镇长
张述军 治河渡镇镇长
万 伟 北景港镇镇长
李建新 新河乡乡长
张哲君 鲇鱼须镇镇长
黎 翳 万庾镇镇长
付祖云 东山镇镇长
严定维 梅田湖镇镇长
刘爱东 操军镇镇长
胡先兵 禹山镇镇长
陈 飞 注滋口镇镇长
方小雷 插旗镇镇长
卢进文 团洲乡乡长
蔡远鸣 章华镇镇长
石 正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奉良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体育局,刘奉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85份
附件二
华容县非法办学机构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乡镇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经营范围 |
办班学 生人数 |
检查中发现的 主要问题 |
举办者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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