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760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0
- 公开日期:2017-03-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7〕20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华容县产业引导投资基金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华容县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县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行使我县产业引导投资基金重大事项决策职责。
一、管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陶伟军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黎朝晖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张大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金 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群子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建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范文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聂新成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志斌 县人社局局长
许东扬 县国税局局长
刘洪斌 县地税局局长
易立新 县监察局局长
徐建平 县审计局局长
胡渝华 县财政局局长
陈 明 县发改局局长
李佳荣 县工信局局长
花 林 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朱先涛 县科技局局长
王仲湘 县农业局局长
付前洲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文虎 人民银行华容县支行行长
沈振东 县城建投公司经理
唐 龙 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毛 勇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管委会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胡渝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管委会职责
㈠审议批准投资基金3~5年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㈡审议批准投资基金重要管理制度。
㈢确定投资方向和重点,审定基金管理机构的总体投资方案。
㈣审议批准各项重大投资决策。
㈤资金退出机制、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业绩考核办法等其他重大事项决策。
三、成员单位职责
㈠县财政局承担管委会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组织设立投资基金,代表县政府履行投资基金出资人职责;根据管委会决策授权委托出资人代表,制定投资基金年度预算;根据批准的投资方案,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监督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经营管理,核定并拨付管理费用;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资金绩效评价。
㈡人民银行华容县支行、县投融资管理中心、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对接具有资质的创业投资企业,吸引有经验的基金管理团队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并协调相关金融机构。
㈢县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粮食局、农业局、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要根据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升级的总体安排,遵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意图,负责按各自领域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推荐符合产业引导方向的项目,促进产业项目与投资基金对接。
㈣县政府办、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单位负责提供相关领域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㈤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投资基金设立、运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
㈥县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投资基金设立、运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135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