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00/2017-1030919
- 发布机构:华容县政府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23
- 公开日期:2017-03-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政办函〔2017〕36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华容县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免费产前筛查制度,提高孕产妇产前筛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为符合生育政策的孕产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孕产妇优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1.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华容户籍或夫妇双方非华容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
2.女方怀孕15-20+6周。
(二)服务内容
优生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病史询问、血液标本采集、临床实验室检查(β-HCG、AFP二联筛查)、风险评估与遗传咨询指导、转诊、风险人群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三)服务机构
华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集中采集血液标本,送岳阳市产前筛查中心检测。
(四)服务原则
1、免费服务。符合条件者可免费享受一次产前筛查服务。
2、知情选择。县卫计行政部门和各级卫计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参与、知情选择。
(五)经费来源
产前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140元/人,由省财政承担40%,县财政配套60%。
(六)服务流程
1、服务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华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服务。
2、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由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机构开具《转诊单》。对象持《转诊单》到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后续诊断干预服务(费用自理)。
3、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机构对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
4、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机构对参检对象进行个案登记,妥善保存筛查资料。每月统计筛查人数、筛查结果、风险人群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如实填写统计报表,逐级审核并上报。
(七)评估验收
县卫计部门每半年向县政府报送一次项目实施情况,由县绩效办对项目实施成效考核。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计部门职责
1、受县政府委托,负责辖区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成立项目工作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
3、将项目工作纳入年度卫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县财政部门职责
1、根据当年产前筛查任务数,按标准足额安排筛查经费。同时,结合工作实施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2、根据县卫计部门报送的进度报表,按季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强经费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责
协助县卫计行政开展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机构职责
严格按照《湖南省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要求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卫计部门牵头,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绩效办)、统计、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孕产妇免费筛查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推进项目组织实施。
(二)注重宣传倡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产前筛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卫计部门要加强项目工作监管,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开展。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华容县各乡镇2017年免费“产前筛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 |
|
|
|
|
华容县各乡镇2017年免费“产前筛查”任务分配表 |
||||
序号 |
乡 镇 |
所在卫生院 |
任务数(人) |
备 注 |
1 |
三封寺 |
三封卫生院 |
213 |
|
2 |
治河渡 |
治河卫生院 |
265 |
|
3 |
北景港 |
景港卫生院 |
288 |
|
4 |
鲇鱼须 |
鲇鱼须卫生院 |
269 |
453 |
宋家咀卫生院 |
184 |
|||
5 |
万 庾 |
万庾卫生院 |
318 |
|
6 |
梅田湖 |
梅田湖卫生院 |
145 |
275 |
新建卫生院 |
130 |
|||
7 |
插 旗 |
插旗卫生院 |
160 |
|
8 |
注滋口 |
注滋口卫生院 |
280 |
498 |
幸福卫生院 |
218 |
|||
9 |
操 军 |
操军卫生院 |
349 |
|
10 |
东 山 |
东山卫生院 |
257 |
676 |
洪山头卫生院 |
164 |
|||
塔市驿卫生院 |
255 |
|||
11 |
章 华 |
章华卫生院 |
436 |
911 |
护城卫生院 |
315 |
|||
胜峰卫生院 |
160 |
|||
12 |
禹 山 |
南山卫生院 |
229 |
404 |
终南卫生院 |
175 |
|||
13 |
新 河 |
新河卫生院 |
283 |
|
14 |
团 洲 |
团洲卫生院 |
157 |
|
合 计 |
|
5250 |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73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