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1000/2017-1135714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9-21
  • 公开日期:2017-09-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关于落实小康指标2017年度新增养老床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2017-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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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政办函〔2017〕87号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关于落实小康指标2017年度

新增养老床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华容县关于落实小康指标2017年度新增养老床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华容县关于落实小康指标2017年度

新增养老床位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2017年目标测算),要求2017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不少于35张。为确保全面完成建成小康社会新增养老床位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目前,我县老年人口达11.5万,按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35张计算,养老床位总数应有4025张,截止今年8月底,我县已有床位3493张(含县民政局2017年在县社会福利中心、各光荣院、各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扩容新增的265张床位),还需新增532张床位。新增床位建设任务由各乡镇在村(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中完成,按每个日间照料中心新增养老床位8张计算,需在67个村(社区)各筹建1处日间照料中心。

二、工作步骤

1、组织摸底调查,确定项目建设的村(社区)和建设场地(9月22日前)。由乡镇分组深入各村(社区),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建设场地。要充分利用村场合并后闲置的村部进行项目建设,对已经建设了养老服务设施(如农村幸福院、五保之家、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村(社区)不可再利用已有设施重复申报、重复建设。各乡镇在村(社区)选好建设场地后,要于9月22日前将项目建设的村(社区)名单报送县民政局核实审定。

2、依标准建设,按时完工(10月20日前)。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内容及标准:设立老年人休息室,设置床位8张,床上用品齐全,用于老人日间休息;设有室内外活动场所,室内活动场所设娱乐室、图书室,室内配备棋牌桌椅、电视机、报刊书籍等,室外活动场所设有老人活动场地,安装多种健身器材,为老人日间娱乐、健身、交流聚会提供活动场所;设有厨房餐桌,用于老人就餐需要;④设置“××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标识牌;⑤制订管理服务制度并上墙。经县民政局审定可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的村(社区),均要依照建设标准,在9月下旬动工建设,10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3、检查验收(10月20—31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有建设任务的村(社区)逐个检查验收,在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强化乡镇责任。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强对村(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的指导、督促和资金扶持,及时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指导督查。县民政局要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依照标准建设好日间照料中心;县政府督查室要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面完成新增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执纪追责。

3、保障建设资金。县政府安排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房屋维修改造、设施设备用品添置等,按照1张床位1万元计算,全县新增532张床位需532万元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由县、乡两级财政平均分担解决。县财政安排266万元专项资金,按任务分配直接拨付至各乡镇统筹。

 

附件:2017年度各乡镇新增养老床位数任务分配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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