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2-1931350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1
- 公开日期:2022-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2022年度中心城区
卫生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
《章华镇2022年度中心城区卫生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章华镇2022年度中心城区卫生创建工作
考 核 办 法
2022年,我镇是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中心区域,为努力实现创建工作目标,促进中心城区卫生创建工作再上台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创建区域
包括东街社区、南街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水乡街社区、广厦社区、城兴街社区、章台街社区、状元街社区、桥东街社区、陵园街社区、华阳街社区、环城社区、李家湖社区、水产场社区、麻浬泗社区、胜峰社区等17个社区统一考核。
二、周工作排类
由镇创建办和社区创建专干交叉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督查,根据每周督查汇总情况就保洁工作进行排类:
17个社区每周排出一类单位7个、二类单位7个、三类单位3个。一类单位1-3名计10分、4-5名计9分、6-7名计8分;二类单位8-9名计7分、10-11名计6分、12-13名计5分、14-15名计4分;三类单位15-17名各计3分。
三、月工作排名
由镇创建办综合日常督查和每周排类情况后,汇总成月卫生创建工作排名,每月排出1-17名,书面通报全镇。
四、季工作考核奖励
每个季度由镇创建办综合周排类、月排名汇总成季度排名排类情况,进行工作评比和兑现奖励经费并予以公示。
2022年度镇财政就中心城区卫生创建工作安排奖励经费17万元,另外每个社区提留工作经费3万元,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共计68万元。奖励经费按季度发放,每季度评一类单位7个,其中1-3名各奖工作经费2万元,4-7名各奖工作经费1.5万元;二类单位7个,其中8-12名各奖工作经费0.8万元,13-14名各奖工作经费0.5万元;三类单位3个,15-17名不予奖励。
五、优秀保洁员评选
中心城区17个社区每年度评选30名优秀保洁员,被评为优秀保洁员的,由镇政府下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现金500元。
六、处罚问责
1、因工作不力被县创建指挥部或镇创建办发出文明卫生创建督办通知的,每次分别扣减2分、1分,同一问题再次督办的在季考核中直接降类。
2、每季度排名倒数一名的单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在镇季度讲评会上进行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排名三类或在上级督查中造成重大影响的,报镇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分管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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