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1-1814412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4-14
- 公开日期:2021-04-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办公室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章华镇委员会办公室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章华镇“金牌”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热爱党、拥护党,激励全镇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决定在“七一”期间开展“金牌支部、金牌党员、金牌干部”系列评选活动,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
二、评选范围
“金牌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镇所有党(总)支部;“金牌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本镇各村(社区)的无职正式党员;“金牌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门单位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
(一)“金牌支部”评选标准
1.有好的支部班子。党(总)支部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带领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党(总)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支部工作,能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有好的党员队伍。党(总)支部的党员能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认真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在促进发展、创建和谐中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有好的工作制度。党(总)支部按照规定积极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等各项制度。
4.有好的工作作风。党(总)支部作风端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党群关系密切,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三百工程”工作任务推进有力。
5.有好的工作业绩。党(总)支部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实绩在全镇位居前列。
(二)“金牌党员”评选标准
1.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在扶贫帮困、致富带富、治陋树新、文明创建、项目征拆及其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主动配合、积极作为、热心奉献。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声望、良好的口碑和形象。
4.坚决贯彻上级和镇党委决策部署,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始终坚持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
6.上一年度积分制管理中个人积分在支部排名前三,且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中评定的等次为“优秀”。
(三)“金牌干部”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决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所在单位团结、和谐、稳定。
2.业务能力强。热爱本单位工作和本职岗位,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所分管的工作实绩在全镇位居前列。
3.群众基础牢。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在“入百家门”活动中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是大家心目中的“热心肠”和“知心人”,群众满意度较高。
4.工作行动实。工作积极主动、不怕吃苦、不怕繁琐、踏实肯干,在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中主动有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迎难而上,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作风纪律好。自身要求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作风正派民主,办事公道,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选名额
“金牌支部”评选3个;“金牌党员”提名52名,评选10名;“金牌干部”提名46名,评选1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审流程
1.摸底报选阶段(5月1日--5月15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非公企业党组织对推选的党(总)支部、党员和干部进行摸底。原则上,预备推选的对象由各单位负责初步把关、研究推荐和资料报送。(相关推荐表见附件2至附件4)
2.联合审查阶段(5月16日--5月30日)。由镇组织办、纪检办、平安办、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联合审查。
3.评议审定阶段(6月1日--6月20日)。根据各单位的推荐意见及联合审查意见,组织网络投票比选,再召开全体党政负责人会议集中评议审核确定获奖的对象。
4.表彰宣传阶段(6月21日--6月30日)。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党(总)支部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并将部分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予以宣传报道。
六、奖励标准
对获奖对象分类分别授予奖牌,或适当给予物质或现金奖励。
七、评选要求
1.在推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把那些为民想实事、办实事,服务民众的优秀人员推选出来,同时要对推选的党(总)支部和个人进行严格政治审核把关。
2.各单位要按要求填写相关推荐表,并于5月15日前将“金牌支部”“金牌党员”“金牌干部”的推荐表报镇组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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