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19-1652101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25
- 公开日期:2019-12-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章政办发〔2019〕85号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华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章华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章华镇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集贸市场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有序搬迁马路市场,深入推进农村集贸市场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9〕75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函〔2019〕63号)和《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容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华政办函〔2019〕37号)等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配合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保障城区经营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与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我镇范围内在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各类马路市场。
(二)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镇范围内马路市场排查,形成整治清单,明确责任和任务。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方案,配合相关执法单位,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依法取缔;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人民群众确有需要、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马路市场整治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重点任务
1.配合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取缔或搬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依法取缔;对位于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确保实现“摊清、人清、路畅”。
2.严格管控不能及时清退的马路市场。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3.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步伐。根据人民群众需求,结合乡镇、村庄规划,合理选择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用地,配合相关单位新建、改建一批农村集贸市场。加强农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个体经营户和流动摊担入市经营,确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马路市场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
4.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农村马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二)责任分工
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马路市场整治搬迁工作。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马路市场取缔、搬迁、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负责农村集贸市场项目建设计划申报及市场秩序管理工作。林建环站、农广中心负责配合县商务粮食局做好农村集贸市场的规划布点工作,推进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交警章华中队、相关村和社区负责配合县交警大队落实马路市场通行秩序管控工作,建立赶场赶集交通值守制度;以马路市场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管控城区马路市场通行秩序;创建办负责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和公路管养单位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依法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违章建筑物;市监所负责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安监办负责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结束,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由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林建环站、农广中心、交警章华中队、创建办、市监所、安监站、相关村和社区对全镇范围内城乡马路市场进行分级分类处置。
1.2019年12月15日前,对辖区内各类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类别和道路分布情况分别造册、建立台账。
2.2019年12月15日前,根据马路市场排查情况,制定马路市场取缔、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建立城乡马路市场“直接取缔”、“暂时保留(严格管控)”和“即刻搬迁”的马路市场清单。
3.2019年12月16日起,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马路市场取缩、搬迁之前,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不得停止实施确保管控到位,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整治对象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4.2019年12月31日前,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有条件修路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对位于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
(二)统筹规划建设阶段(2020年3月底前)
1.在全面调查排查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对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的马路市场进行统筹规划,2020年1月31日前制定新建、改建农贸市场计划,参照《湖南省农贸市场改造规范》和《湖南省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结合实际,明确相关政策和建设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农贸市场建设。
2.2020年3月31日前要依标准制定城乡马路市场搬迁和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方案,并加快实施。
(三)新建市场及搬迁阶段(2020年4月至9月)
依据建设方案,对照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实施集贸市场建设,做到适时建成一批、验收一批、规范运营一批。
(四)规范管理及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
1.对已搬迁的各类市场,采取发布通告、明确管理机构、完善管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和综合执法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常态化管理,并合理引导流动摊担入市经营。
2.各相关村、社区和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农村“赶集”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监管责任。
3.持续开展整治,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各相关村、社区和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并认真总结,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镇人民政府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村、社区和部门要从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加强对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专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各相关村、社区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要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册、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让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
(三)加强督导问责
集中整治期间,镇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情况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发现应取缔未取缔、应搬迁未搬迁、暂时不能取缔或搬迁但管控不力的马路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村、社区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到位;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相关村、社区和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村、社区和部门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将城乡马路市场调查摸底汇总表(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镇安监办;在2020年1月18日前,将《城乡马路市场取缔、搬迁、临时管控实施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镇安监办;在2020年3月18日前,将《城乡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镇安监办。分别在2019年12月18日、2020年3月12日和2020年6月12日前向镇安监办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情况。联系人:覃涛,电话:18867355312。
附件:1.城乡马路市场调查摸底汇总表
2.城乡马路市场取缔、搬迁、临时管控实施情况
汇总表
3.城乡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计划汇总表
附件1 城乡马路市场调查摸底汇总表
乡镇(管委会):章华镇
序号 |
县市区(开发区、园区) |
农村马路 市场合计 |
城区马路市场合计 |
城乡马路市场分布情况 |
可实施搬迁的情况 |
||||||||
位于长坡下(处) |
位于急弯路段(处) |
位于临水临崖路段(处) |
占国道的数量 |
占省道的数量 |
占县道的数量 |
占乡道的数量 |
占村道的数量 |
已建有集贸市场但未迁入的数量 |
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地方的数量 |
||||
1 |
兴南村 |
1 |
|
|
|
|
|
1 |
|
|
|
1 |
1 |
2 |
胜峰社区 |
1 |
|
|
|
|
|
1 |
|
|
|
1 |
1 |
3 |
石伏社区 |
1 |
|
|
|
|
|
1 |
|
|
|
1 |
1 |
4 |
水产街社区 |
|
1 |
|
|
|
|
|
|
|
|
|
|
5 |
西街社区 |
|
1 |
|
|
|
|
|
|
|
|
1 |
1 |
6 |
城兴街社区 |
|
1 |
|
|
|
|
|
|
|
|
1 |
1 |
7 |
陵园街社区 |
|
1 |
|
|
|
|
|
|
|
|
1 |
1 |
8 |
桥东街社区 |
|
1 |
|
|
|
|
|
|
|
|
1 |
1 |
9 |
南街社区 |
|
1 |
|
|
|
|
|
|
|
|
|
|
10 |
状元街社区 |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3 |
7 |
|
|
|
|
3 |
|
|
|
7 |
7 |
附件2
城乡马路市场取缔、搬迁、临时管控实施情况汇总表
乡镇(管委会):章华镇
|
位于长坡下(处) |
位于急弯路段(处) |
位于临水临崖路段(处) |
占国道、省道的马路市场(处) |
占县道、乡道的马路市场(处) |
其他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处) |
总计 |
直接取缔 |
无 |
无 |
无 |
|
|
|
|
暂时保留 (实施管控) |
无 |
无 |
无 |
7 |
|
|
|
即刻搬迁或转移(有条件马上可实施) |
|
|
|
3 |
|
|
|
情况说明:(应取缔未取缔、应搬迁未搬迁,暂时予以保留的原因及管控情况) |
注:1. 暂时保留指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应予强制取缔或搬迁,一时难实施的应在表中说明原因及临时交通管情况。
2. 即刻搬迁或转移指具备条件(周边已建有农贸市场或可以转移到其他地方)立即可以搬迁的马路市场。
附件3 |
||||
城乡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计划汇总表 |
||||
序号 |
乡镇(管委会) |
农村新建或改造市场计划 |
城区新建或改造 |
|
新建农贸市场 |
改建、扩建农贸市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