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79N/2024-2239039
  • 发布机构:章华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11
  • 公开日期:2024-09-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章华镇领导干部带队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章华镇   2024-09-11 15:31
浏览量:1 | | | |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

《章华镇领导干部带队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容县章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11日      

 


章华镇领导干部带队开展中秋、国庆节

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一)专项检查(2024年9月11日—9月20日)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要详实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全面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二)综合督查2024920-930日)

镇党政负责人为带队组长,机关干部为成员,根据分工分线和办点情况,组成14个安全生产督查组(附件1),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开展综合督查

(三)成果巩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突出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力求安全隐患清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整治成果。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共性内容:各村(社区)是否根据镇应急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各村(社区)、相关站所是否开展燃气、特种作业、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专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二)检查重点行业: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学校安全、建筑施工、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能源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电气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重点企业: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企业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三同时”“双重预防机制”“三会一卡”等制度。高危行业企业是否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动火、动焊,规模以上企业是否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等是否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宣教等。

(四)检查重点区域:加强对自建房、学校、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安全检查。自建房方面,要重点关注房屋结构安全、电气线路安全等方面,防止因房屋老化或私自改建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方面,要检查校园内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是否齐全有效,同时关注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食品安全等问题。市场周边区域,则要注重对摊位、摊点的用电、用气等安全检查,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明确专人负责联络沟通、记录和资料整理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确保检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全面细致检查。坚持“一线工作法”,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必须依法依规依标准督促企业自查自改。

(三)强化监督指导。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零容忍”,形成隐患治理闭环,全力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的,村(社区)要持续跟踪、督导,直至隐患消除。对影响生产安全的,必须督促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送镇应急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上下合力解决。

(四)深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相关站所应进一步强化全民安全培训,将宣传教育常态化,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作业,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要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对一般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及时反思学习,对较大及以上事故,要集中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其他事项

(一)各检查组需现场详细填写《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并将检查记录表及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于1016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许盛倩处

(二)检查组发现安全隐患后,填写《隐患和问题交办单》(见附件3)现场交办给隐患所在单位,并督促跟踪整改。相关单位参照安全生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整改,在隐患整改完毕后,需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由各组资料员统一收集交办单及整改回复,镇应急办存档。同时,资料员需将整改后的实际情况及时向带队领导报告反馈,以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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