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6-2395326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8-24
- 公开日期:2026-08-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团洲乡2026年度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站所: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向好,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团洲乡2026年度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团洲乡2026年度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应安委相关文件要求,针对我乡当前烟花爆竹领域的突出隐患,乡人民政府决定从现在起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面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社会安全稳定,实行全面排查、零盲区管控,对曾有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行为的经营户列为重点管控对象,严防违规问题反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团洲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双组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应急办、派出所、市监所、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社区)行政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综治中心,由邹耶镇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各村、社区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宣传、摸底和清剿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非法经营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
(二)非法储存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商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或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三)重点管控对象
以往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历史违规点位、曾被查处的经营户,一律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密巡查频次,重点盯守。
四、包保责任体系
(一)属地管理责任
严格落实村(社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村场、安置小区统一由村支部统筹管辖,对辖区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 工作全面负总责。实行村干部、村支书、办点干部、办点负责人四级包保责任制,对农户实现全域覆盖、闭环管理。村干部负责日常排查、巡查管控、政策宣传与隐患上报;村支书统筹全域农户管控工作,压实包保责任,重点盯防历史违规农户;办点干部驻村督导排查整治,参与入户核查、协助隐患处置;办点负责人牵头抓总、审核把关,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确保管控无盲区、无死角,具体包保台账详见附件。
(二)经营门店管控责任
凡门店经营者为本村(社区)人员的,统一纳入本村支部管理范围,并同步执行四级包保管控机制。村干部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门店非法购进、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等隐患,做好日常监管与登记;村支书统筹此类门店管控工作,紧盯曾有违规行为的经营户,督促落实整改;办点干部定期督导检查,参与现场核查与签字确认;办点负责人统筹整体管控、审核把关。相关门店均需完成四级责任人联合签字备案,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具体包保表格详见附件1、附件2。
五、行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安置小区要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户主会、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村村响”广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群防群治,要让“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做到家喻户晓。
(二)清查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实施地毯式清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全面摸清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登记建档,并报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
(三)清剿整治。由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市监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不支持不配合的经营户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村场抽调力量全力配合,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四)巩固提高。
1.严格落实村(社区)属地管理和村干部、村支书、办点干部、办点负责人四级包保责任网络,明确包保责任,实行重点管控,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2.加大巡查力度。乡应急办将不定期组织巡查,对曾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重点户加密巡查,坚决防止反弹。
3.建立打非台账。乡应急办要建立“打非治违”排查工作台账和档案,详细记录排查情况、签字情况、非法违法行为及处置措施。
六、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为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主体,落实属地管理。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燃放、组织销毁非法产品。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现场查处非法经营储存、依法取缔罚没。应急办负责综合监管、巡查督导、台账管理,依法吊销违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市监所负责查处无照、超范围及劣质产品经营,依法吊销违规营业执照。四级包保责任人落实排查、签字、巡查、管控,做到户户有人管、户户有签字、户户无盲区。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要利用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农村“村村响”广播、下发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的作用(举报电话:4610200),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性。
(二)从严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必须深入村、组、农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储存仓库和禁鞭区燃放活动现场。
(三)常态督导检查。实行村场、安置小区属地管理、办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机制,在各村组督导。派出所、应急办、市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组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清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通报。办点干部和联点部门单位具体为各村提供业务指导,并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评提供依据。
(四)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全面排查、逐户签字、零盲区管控,所有经营户必须完成四级包保责任人签字及商户签字。对曾有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实行重点管控、重点巡查。因排查不到位、包保不落实、出现盲区或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烟花爆竹禁售门店包保责任明细表
2.属地包保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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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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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售门店包保责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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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包保领导 |
包保干部 |
区域负责人 |
包保村干 |
包保门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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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罗 斌 |
杨可馨 |
周树林 |
刘正斋 |
曾记南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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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驰 |
冯中和 |
谢景初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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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黄清成、刘志鹏 |
张 越 |
严宏志 |
陈志华 |
新村惠民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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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悦 |
徐 佳 |
兴盛优选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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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吴锦源、杨 晗 |
严 语 |
张 豪 |
朱继国 |
苏三拐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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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鑫 |
余明祥 |
加油站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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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执龙 |
李 林 |
乐尔乐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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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许 成、陈桑田 |
包 懿 |
郝 军 |
付岳文 |
吴磊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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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莉 |
严定胜 |
月华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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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刘 平、杨青娥 |
郭小迷 |
尹志刚 |
祝 双 |
建军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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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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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洲批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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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当家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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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哥花园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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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南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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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勇 |
罗金玉 |
如意批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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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英南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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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腾南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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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购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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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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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记日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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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政 |
凌 飞 |
帅帅南杂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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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红南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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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兴盛超市(市监所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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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罗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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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兰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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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兴盛超市(喜洋洋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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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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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包保责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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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保负责人 |
包保干部 |
包保村支书 |
包保村干 |
属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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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许 杨、夏慧聪 |
陈 飞、张海燕、彭 蒙 李 陈、刘 涛 |
蔡勋炎 |
陈娜、季传军、吴长军 季佳凯、刘 锐 |
团北村、幸福新村 |
|
第二组 |
段佳义、谭亚辉 |
廖 海、何籽浩、王志平 |
周波涛 |
黄益红、姚志刚、刘克明 杨登辉、施 思 杨 梅、谯 福 |
团华村、团洲新村 |
|
第三组 |
许 成、陈桑田 |
雷光辉、皮政华 |
郝 军 |
曾 佳、黄 卓 白大兵、王 湘 |
团新村、希望新村 |
|
第四组 |
黄清成、刘志鹏 |
邹耶镇、杨志和 |
严宏志 |
徐 萌、杨 丹、潘 鸣 |
团西村、团胜易地安置点 |
|
第五组 |
罗 斌 |
彭力、刘奇勋 |
周树林 |
陈雨方、杨 虎 邓 锐、张 巧 |
团东村、洞庭新村 |
|
第六组 |
吴锦源、杨 晗 |
李 超 |
张 豪 |
毛 丹、蔡燕、尹宏斌 |
团胜村、团洲花园 |
|
第七组 |
刘 平、杨青娥 |
郭小迷 |
尹志刚 |
祝 双、罗金玉、凌飞 |
团洲社区、棉种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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