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2-2005957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1
  • 公开日期:2022-05-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团洲乡 关于明确班子成员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 通 知
来源:团洲乡人民政府   2022-05-1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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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团洲乡

关于明确班子成员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站所:

由于分工调整,为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华容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班子成员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如下:

一、责任范围

党委副书记、乡长李铁骑,负责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乡政府副乡长沈毅,协助乡长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负责联点全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要求

1、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分管行业和联点片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全力支持配合。

2、班子成员要定期或在重大节假日组织对本分管行业和联点片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处理不到位的,应及时向乡食安办报告。

3、班子成员分管行业和联点片区出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该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立即向乡区食安办报告。

4、班子成员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追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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