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2-1997412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30
  • 公开日期:2022-09-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扩面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洲乡人民政府   2022-09-3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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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政办发〔2022〕57号

 

关于做好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扩面和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求,《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2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48号)《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缴费工作的通知》(岳人社发〔2022〕25号)和《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华容县税务局关于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缴费工作的通知》(华人社发〔2022〕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城乡居保参保扩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通过参保扩面工作,加强数据比对筛查,全面掌握未参保对象情况,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持续扩大城乡居保覆盖面,鼓励引导城乡居保参保个人提高缴费档次(具体任务见附件)。

二、扩面重点

(一)特殊困难群体。切实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9%。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保保费政府代缴政策,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缴费负担。

(二)符合条件未参保人员。充分利用全省城乡居保“全覆盖”专项行动和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综合利用公安、民政、扶贫、教育、医保、统计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全面掌握未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人员情况,做到适龄人员应保尽保,鼓励提高缴费档次。重点突出50岁以上未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对年满60周岁未参保的,动员其参保并通过一次性补缴保费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对当地城乡居保试点时年满60周岁的未参保人员,将其纳入城乡居保并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三、工作步骤

2022年城乡居保参保扩面工作包括数据比对、参保缴费、持续巩固三个阶段。

(一)数据比对阶段(8月10日—8月16日)。认真开展数据比对,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确定扩面对象范围。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省城乡居保中心与省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将比对后的符合参保条件困难群体人员数据下发各村、社区;对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人员,根据全省城乡居保“全覆盖”专项行动和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摸底情况,与全省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比对,将未参保人员数据下发各村、社区,提高参保扩面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

(二)参保缴费阶段(8月16日—11月30日)。根据符合条件未参保人数,逐户逐人进行调查动员,鼓励引导其参保缴费;督促中断缴费人员续保缴费,鼓励高档次缴费。对已参保登记但未缴费的其他城乡居民,动员其正常缴费或者补缴,年满60周岁的及时享受城乡居保待遇。

(三)持续巩固阶段(11月30日—12月30日)。在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基础上,认真查漏补缺,清洗业务系统数据,持续推进工作,对年度参保扩面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进行总结上报,不断巩固参保扩面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居保制度是国家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城乡居保参保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2022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要求,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城乡居保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城乡居保扩面征缴工作。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介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保政策规定和缴费方式,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倡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受益,年年缴、享补贴”,重点动员未参保人员从今年起参保缴费,做到应参尽参、坚持按年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为参保人员将来享受更高更好的养老待遇打好基础。

(四)加强督导调度。团洲乡人民政府、乡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已建立参保和缴费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协同研究解决参保扩面及缴费工作中的问题,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及时进行督导督促,适时通报批评。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附件:2022年团洲乡城乡居保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一览表

 

村场

征缴任务(人次)

未交费(人次)

已交费(人次)

缴费完成率

团东村

2279

1994

285

12.5%

团西村

1870

1638

232

12.4%

团胜村

2279

2036

243

10.7%

团新村

1746

1604

142

8.1%

团华村

2430

2215

215

8.8%

团北村

1584

1481

103

6.5%

社  区

639

561

78

12.2%

合计

12827

11529

1298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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