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1-1867778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10
- 公开日期:2021-08-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洲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指挥所办公室文件
团防指〔2021〕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切实落实"四早"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风险岗位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并作如下工作要求:
1、参照文件(附件1)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行业、人员范围、检测频次,开展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2、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先摸底、再报审、后检测的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人员类别和范围进行摸底造册(详细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岗位、检测频次等信息),报乡指挥所确认,由乡指挥所统一组织,乡卫生院负责统一采样。
3、相关人员采样检测按照统一组织、统一采样、统一检测、统一反馈结果的原则实施,采样地点统一设置在团洲小学。
4、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风险岗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对本单位风险岗位人员进行梳理、排查,并将检测结果登记造册,备查。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风险岗位划定及核酸检测频率表
2.团洲乡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申请表
附件1:
风险岗位划定及核酸检测频率表
风险等级划定 |
相关岗位 |
检查频率 |
备注 |
高风险岗位人员 |
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客运站直接接触旅客的工作人员、货物搬运员、保洁员,医疗机构的传染病区、发热门诊(发热哨点)、预检分诊、呼吸科(含门诊)、的工作人员等。 |
每日一次 |
|
中风险岗位人员 |
长途汽车司乘人员,医疗机构其他直接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保洁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市场(集贸)监管系统线工作人员,农贸(集贸)市场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保洁人员,各单位从事新冠病毒肺炎防控人员、环境清洁消毒人员等。 |
每两日一次 |
|
一般风险岗位人员 |
养老院、监管场所、宾馆、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人员,快递从业人员,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保洁、保安、餐饮服务工作人员等。 |
每周一次 |
|
附件2:
团洲乡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申请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岗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