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19-1639172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7-01
- 公开日期:2019-07-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办发〔2019〕30号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团洲乡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2019年团洲乡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下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7月1日
2019年团洲乡脱贫攻坚项目库调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建设,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对象和范围
我乡在2018年完成的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中2019年入库项目21个。要求项目库规模要合理,与财力状况和脱贫攻坚实际需求相匹配,结合工作实际对2019年21个项目进行调整替换,入库项目可进行适当增减,《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华扶领发〔2019〕1号)涉及到的村场项目要纳入到2019年项目库中。
二、工作程序
本次项目库调整参照2018年项目库建设流程,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
1.村级申报(7月1日-7月15日)。对到村项目,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结合本村脱贫目标任务和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实际,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提出项目清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对到户项目,贫困户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指导下,向所在村提出项目申请,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根据贫困户实际和脱贫目标等因素,科学确定到户扶贫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2.乡镇初审(7月16日-7月29日)。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村或贫困户家中调查核实,重点审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与脱贫目标相匹配,是否符合村、户实际,项目内容要素是否齐全。审核后在乡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分类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
三、注意事项
1、省扶贫办要求安排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一律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项目库调整工作,及时动员部署安排专门力量,按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库动态调整。
2、县、乡、村公示时间间隔均为10天。
3、各村(社区)要按附件1要求在7月29日之前完善好2019年项目库调整相关资料,并将调整后的2019年项目库总表于7月28前上报乡扶贫办。
4、完备项目内容。入库项目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项目入库须填写华容县脱贫攻坚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2),不可空值,未填写完整的项目不得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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