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18-1457453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23
- 公开日期:2018-04-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政办发[2018]23号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信访工作“四大攻坚”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现将《团洲乡信访工作“四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3日
团洲乡信访工作“四大攻坚”活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华信联发〔2018〕1号文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乡开展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攻坚”活动,强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有效化解,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合理诉求为目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打好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攻坚”战,要持续保持“五下降一好转”即全乡信访总量、越级进京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越级到省集体上访、越级到市集体上访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确保大规模集体上访、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三个不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排查交办阶段(3月至4月)
1、分类排查。乡信访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四类重点问题”,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做到“信访人基本情况清楚、反映访求清楚、包案领导和责任主体清楚、化解意见和建议清楚”。
2、明确责任。校照“谁产生、谁化解、谁担责”。“谁标识,谁负责交办、路踪督办、审核把关”的原则,明确党政包案领导,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标识一个、化解一个、录入一个。
3、分级交办。对纳入“四大攻坚”活动范围的重点信访问题,包括“三跨三分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信访办牵头,分级、分部门、分行业逐案交办并跟踪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至11月)
1、重点领域。乡信访办牵头组织,结合同级领导联系督导信访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个领域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主抓攻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排查、交办、化解工作。涉及全乡的问题,由信访办呈请乡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或批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小组或县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2、重点群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本级党政包案领导和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人员所在村(社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一是梳理政策落实情况,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督促落实到位; 二是合情合理不符合政策,认为有必要且有可能解决的,要逐级上报,不得随意乱开政策口子;三是已经按照法律政策处理到位,但仍不息诉息访,特别是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重点人员,要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扎实做好稳定工作。
3、重点问题。对进京赴省到市重点信访问题,要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合力攻坚化解。对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政策性原因形成的,而现行政策不明确或事实不清、情况复杂的,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千方百计予以化解。
4、重点人员。对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的重点人员,要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努力做到案结心结同步、不反复。对问题已经按照法律政策处理到位,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尽力解决实际问题; 对诉求无理或要求过高,执意缠访闹访,涉嫌违法并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选取1至2个典型案例在媒体爆光。
(三)督导检查阶段(7 月一12 月)
1、加大督查力度。各村(社区)、部门要分层级、分行业、分系统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主要督查“四大攻坚”活动开展、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等情况。乡信访办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实地督查和具体指导。
2、加大推进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村(社区)、部门,将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各村(社区)、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
3、加大考核力度。各村(社区)、部门要以案结事了和息访息诉为标准,加大对“四大攻坚”效果的考核和运用,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内容
(一)聚焦重点领域。全面防控化解集资融资、“三农”、环保等领域涉访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重点聚焦集资融资、“三农”、环保等信访矛盾易发领域,全面排查已经或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做好预警预防和化解处置,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一要切实防控集资融资领域风险。聚焦非法融资、民间借贷、传销诈骗等集资融资利益受损引发的网上网下频繁串联、大规模聚集问题,认真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大规范和引导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干预处置;对已发生的问题,依法查处并统筹做好利益受损人员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教育疏导,防止矛盾集聚升级。二要切实防控“三农”领域风险。聚焦“三农”领域中高发的土地征用、集体资产管理、村干部违法违纪、换届选举、土地承包三权分置、脱贫政策落实和农民工欠薪等问题,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化解“三农”领域信访问题;加大脱贫攻坚信访问题督导检查力度,推动扶贫脱贫政策落实;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三要切实防控环保领域风险。聚焦环保领域中重大工程项目破坏生态、引发污染等问题,落实重大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和环评工作,加大环保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和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纪委、派出所、民政办、国土所、林建环站、农技推广中心、扶贫办、农商行﹞
(二)关注重点群体。有效化解涉军、涉企、涉教、涉运和涉部分家长等涉众信访矛盾,确保不发生大规模串联集体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负面舆论炒作等。要密切关注涉军、涉企、涉教、涉运、涉部分家长等特定利益群体人员动向,掌握群体特点和组织结构,研究群体诉求和问题成因,因案施策开展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一是全力化解涉军问题。针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等涉军群体,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好安置、抚恤、困难救助等问题,同时密切掌握核心人员动态,依法敲打反制和教育转化相结合,防止出现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政策不连续不衔接、群体和地域间相互攀比引发串联聚集上访。二是全力化解集成移民群体问题。针对集成移民,要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妥善解决其合理诉求。三是全力化解退休职工群体问题。针对退休职工,要优先清偿其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针对历史遗留的企业欠缴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用等问题,要全面摸底、妥善化解,防止新老问题交织叠加。﹝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民政办、派出所﹞
(三)解决“重点问题”。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等化解工作,做到控增量、减存量,力争全乡信访积案办结化解率达100%、息诉息访率均达95%,信访积案办结化解后重访率在5%以下。一是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发挥乡级党政领导跟踪督办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乡落实信访包案制度。二是大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定点定时定人接访,村(社区)和乡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重点到问题突出地方,牵头包案协调和督促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推动解决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信访维稳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管好“重点人员”。全面摸底长期重复信访、缠访闹访、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滋事扰序等信访重点人员,强化属地化解稳控和疏导帮扶工作,促其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力争全乡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人次同比有明显下降、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化解稳定率达100%以上、重复访重点人员化解稳定率达100%以上。一是全面掌握信息动态。建立健全重点人员数据库,加强动态跟踪和分析,对可能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或滋事扰序的,及时预警、高效处置、就地稳控;加强驻京信访工作力量,尤其配备足够的公安干警,做到随有随接、随接随返、秩序良好、文明高效,防止人员滞留、倒流和重复上访。二要压实属地化解责任。由乡领导对重点人员挂钩包案,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和户籍地或常住地的村(社区)主干具体负责,组织专门力量,重新开展调查工作,逐人梳理重点人员家庭情况、信访原因、反映问题的来龙去脉、历次处理情况等,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化解方案,落实化解责任,同时做好重点人员生产生活困难帮扶和思想疏导工作,全力推动问题化解到位。三要加大依法处置力度。派出所主动作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对单人多次重复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或滋事扰序,组织、挑头串联集体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或滋事扰序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置,以“打”促“谈”,推动重点人员回归理性,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信访维稳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团洲乡“四大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吴四喜任组长,施定兵任副组长,乡纪委、派出所、民政办、国土所、林建环站、农技推广中心、扶贫办、农商行、信访办、各村(社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建任办公室主任,贺长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协调有序、运转顺畅、高效便民的工作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对重要问题要落实包案、牵头协调督促。
(二)坚持奖惩并重。将打好“四大攻坚战”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负责人、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了信访人进京在非来访接待场所登记或缠访闹访、寻衅滋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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