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591M/2023-2128163
- 发布机构:团洲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30
- 公开日期:2023-10-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团办发〔2023〕 11 号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团洲乡2023年机关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推进机关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规定,现结合本乡实际,在原有制度上补充修订,制定《团洲乡2023年机关管理制度》。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团洲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团洲乡2023年机关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建设规范、有序、高效机关,特修订本制度,共分六个部分。
一、考勤制度
1.工作签到。干部职工实行上班签到。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含从站所抽调的工作人员)、财政所所长、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自然资源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统一到乡政府值班室打卡签到。工作日每天签到一次,时间为早上8:00(冬春季8:30)之前,因公不能签到的,应电话通知值班室,由值班室在签名栏注明去向。在县级以上督查中被查到不在岗的,按相关纪律要求进行处理。
2.值班住宿。乡机关实行办公无休日,工作日机关值班住宿按照办公室值班住宿表遵照执行。住宿实行打卡签到,时间段为18:00—20:00,周末、节假日轮岗值班。周末、节假日值班人员到乡指定地点统一就餐,需就餐人员提前到办公室报备。
3.规范请假。党政负责人、站所长请假经党委书记批准;机关其他干部请假经乡长批准(请假时间超过1天的,需经党委书记批准),并向分管内务负责人报备;值班住宿请假,由带班负责人批准。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5天。机关、站所干部请假,先到党政办领取请假条,由相关领导批准后交党政办归档,便于考勤管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销假后应及时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的一律当缺勤处理。
4.监督考核。上班签到、值班住宿的人员排班表,由党政办提出。未按时签到的,视为缺勤,参加省市县会议(学习)或履行请假手续的除外。考勤结果由党政办汇总,实行一月一通报。没有纳入机关统一签到的干部职工,由站所自行组织签到。乡纪委每月对机关、站所考勤实行不定期督查。
二、会议制度
1.工作例会。夏令时每周一上午8:30,冬令时每周一上午9:00召开周工作例会,全体办点干部参加,会议由分管内务负责人主持。
2.会议核准。总支书记参加的会议,需请示书记同意,其它分线会议由分管负责人提出,向分管内务负责人报备。召开会议以及需办公室电话通知的所有事项,需报分管内务负责人同意,协调统筹安排。
3.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由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严格遵照“三项程序一项评议”,即事前征求意见、事中民主决策、事后结果公开,民主评议。由分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在集体决策前向全体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同意意见超过三分之二,方可继续进行。每项决策事项应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召开,并邀请同级纪检监察组织参加或列席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当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但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政负责人人数半数为通过。会议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完毕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将决策结果、执行结果通过公示栏、政务网等形式予以公开。每半年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民主测评。
4.重要会议。由主要负责人综合调度,党政办提出会务方案,明确会务分工,涉及到的干部、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
5.会议请假。按程序批假后,正式会议召开前将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三、文书及印章管理
1.严格收文办理。上级来文,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意见之后,由党政办送相关同志阅办,已明确接收对象的紧急公文可直接报党委书记、乡长阅。阅办人应在《团洲乡机关收文(函件)处理单》上签名,文件阅办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归还至党政办存档,如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的文件,自行到值班室打印留存。
2.严格办文程序。文件初稿由各线起草,分管负责人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方可上会。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向上请求资金、项目支持的文件,必须请示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同意,否则不予办理。同时原件要留存一份编号(注明用文单位)存档,有上级批示意见的复印件一并存档。
3.严格公文审签。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委书记签发;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乡长签发,报党委书记备案;以党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签发。所有印发的文件,由党政办统一负责编号,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
4.严格公章管理与使用。严禁在空白表上盖章,党委、政府公章,统一保管、规范使用并实行审批后实名登记(盖党委章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审批、盖政府章由乡长审批),其中党建办负责管理党委公章,政府秘书负责管理政府公章,党政办负责管理党委办、政府办公章。公章原则上不外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带的,党委公章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同意、政府公章由乡长同意,党政办登记后方能外带,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四、财务管理
1.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财务报账实行月结制,每月22日前完成报账手续。小型开支,500元以下的,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由值班负责人直接审批;500元(含)以上、3000元以下的,经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内务负责人初审,报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后送值班负责人审批;大型开支,3000元(含)以上的,实行乡财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批,票据经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党委书记、乡长、纪委书记、分管内务负责人、财政所所长)签署意见,方可办理手续、报销入账,否则不予认可。财政入账的支付凭证,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意见,机关财务不得列支和结算票据,否则,由机关会计和机关出纳共同赔偿。
2.严控各项费用。先申报,再开支。①严控文印资料、广告宣传费用。文档、资料打印原则上都由各办公室自行打印,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印刷的需由分管负责人申请,经分管内务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其中开支在3000元及以上的,要向广告公司询价谈判后再制作,统一结算。②严控接待开支。会务和来客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到机关食堂就餐。按程序填写开餐通知单(附来函或电话通知),食堂凭单(附菜单)结算(超额不付)。不允许签单。③节约劳务服务开支。因公务活动需临时调工的,由分管负责人报分管内务负责人同意后,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安排。④差旅费,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原则上严禁租车,特殊情况公务租车必须先申报,分管内务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调车。⑤严控办公费用,各线布置迎检需由财政列支的项目,由分管负责人提出方案,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再执行,否则财政一律不予列支。
3.干部[含村(社区)、站所干部职工]举办婚庆等个人事项,按县纪委规定执行。
五、机关财产管理
1.机关内所有财产,均建立机关资产台账,爱惜使用,损坏赔偿。各房间编号登记造册,干部职工调离时按册清理,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2.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维护。各线因工作需要添置办公用品,由经办人提出,分线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内务负责人同意后,由分管内务负责人通知财政所统一采购或安排,交由各办公室保管。
3.创建绿色节约型机关。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以及下班不关办公电脑、空调、烤火炉等电器的浪费行为。提倡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低碳绿色出行。全面推进“光盘”行动,反对餐饮浪费。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塑料袋等制品。
六、其它
1.食堂由党政办具体管理,每半年度接受满意度测评。
2.以上制度自2023年4月17日起执行,相关问题由党政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中共团洲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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